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
李建春督办重点提案
本报讯 (记者 黄笛森) 8月31日,市政协副主席李建春在跟踪督办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106号重点提案时指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意义重大,要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探索完善。
在2016年召开的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黎明顺委员提交《关于完善我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提案,提出“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分类指导机制,制定区别性差异化推进措施”“对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服务购买工作,应由司法行政部门倡导落实”“对政府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服务购买工作,应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进”等建议。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有力。
此次跟踪督办,李建春实地调研了江北区、渝北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相关情况,并听取市司法局通报全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情况。他指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意义重大,不仅能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能增强老百姓享受法律服务的获得感,还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和社会的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建春认为,市司法局等单位对政协提案高度重视,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机制仍未完善。他指出,首先要形成共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这项工作需要系统、综合解决”;其次要逐步加深和拓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明确其服务标准、规则等;三是由点及面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规模。此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应成为正常的制度安排,落实好相关预算,让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机制尽早完善。
录入:徐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