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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评论应多一份社会责任

□ 作者 黄剑武

学者是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学识水平和创造能力,能在相关领域表达思想、提出见解、引领社会潮流的人。当代学者作为精神、文化和传播的主体,担当着教育人、引导人和启发人的精神责任。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曾说:“学者阶层的真正使命就是要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进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进程。”

近几年,曾出现这样一种倾向,部分学者对早有定论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对一些民族英雄、榜样楷模的事迹颇有微词。此类现象在文化艺术领域里也时常发生,一些学者总习惯性地发出质疑声音,甚至对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前辈发表负面评论或重新定位,这些评论让人读后会产生一种深深的忧虑感。比如,2010年,吴冠中逝世特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期间,有些学者不看其成就就发表“吴冠中的艺术徒有形式而缺乏深度”的言论。前不久,纪念潘天寿诞辰120周年系列活动期间,又有学者忽视其前瞻性和引领性,发表“潘天寿的艺术价值没有官方所言高度”的言论。

艺术是具有一定时代性的,艺术家的成就适合于以当时的时代背景作为考量标准。“去伪存真”“实事求是”是学术研究的本质精神,在专业学术平台去辨析是合适的,但是如果在特殊的时间和特定的公众场合或媒体,刻意强调自己学术观点的真伪,难逃媚俗和哗众取宠之嫌疑。从某一方面说,上述情况其实是走向了学术的反面,否定或质疑中国文化艺术的典范,会造成艺术界和广大艺术爱好者混淆判断甚至是形成误导,其产生的危害性远远大于其学术价值本身。学术求真是建立在一定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基础上的,只有在社会责任意识下求真的学术成果,才能真正产生学术价值,并促进社会进步。

《论语·宪问》有谓:“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应引以为戒,仍不过时。民族英雄和文化楷模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符号和人文典范,一个没有精神信仰的国家,便会失去最本质的灵魂,而没有凝聚力和创造力。艺术评论在倡导学术求真的同时,应多份社会责任,弘扬艺术典范的精神作用,对各种不良社会现象作深刻的批评和积极的引导,才能实现其艺术评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引领社会文化艺术潮流的发展。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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