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三变”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城口县岚天乡红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
红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给成员发放股权证书
2017年11月1日,城口县岚天乡红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为社员股东发放股权证书。这是城口县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的又一新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近年来,城口县委、县政府以习总书记的指示为引领,改革创新,勇于探索,以四大举措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举措之一,考察培训,转变观念。由县级领导、部门、乡镇干部及部分村(社区)优秀村支书组成考察学习组,先围绕“三变”开展“头脑风暴”,然后带着问题分赴贵州、广东、山东及市内10余个区县实地考察,拓宽视野,博采众长。邀请中国乡建院、广州博士团来该县开展“巴山大讲堂”,邀请市农委专家及优秀区县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举措之二,构建实体,先行先试。由乡镇(街道)提名,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通过竞争演讲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反复考量,综合比较,审慎推进,从全县193个涉农村(社区)中选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村委班子力量较强且积极性较高的1个村作为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示范村;将全县2个深度贫困乡11个村及24个具有代表性的村(社区)作为县级试点,用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举措之三,因势利导,合股联营。分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项目带动型、文化保护型进行合股联营。
举措之四,整合资源,政策激励。建立“三变”改革资源项目库,为后续开发利用做好准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每个试点村80-120万试点启动资金;优先支持“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承担便道建设、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公益项目;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为“三变”改革创造条件。
四大举措见成效。岚天乡岚溪村通过构建“经营主体+村集体+房东”的联营机制,使200余套闲置房屋变民宿,实现农民变股东,按“保底分红+效益分红”模式进行收益分配,即项目实施初期,未见效益或者效益不高时进行保底分红,当效益分红高于保底分红时,则按效益进行分红。北屏乡月峰村形成“村集体+农户+公司”的发展模式,建立120个标准化大棚,发展羊肚菌、灵芝等产业,预计每个大棚年净收益可达1.5万元,可实现年收益150万元,平均每户每年能有2100元分红。(龙荣 李本杰/文 城口县农委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