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映渝州
——2017年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综述
“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进入新时代,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被提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立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市上下牢牢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始终坚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全力推动重庆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强化改革添动力
2017年,全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体制改革,落实《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整治等409项年度任务,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等49项攻坚任务,以及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等,13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随着实施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环境监察职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环境执法重心进一步向区县下移。同时,在推广环境监测市场化下,创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实施企业红黑名单环境信用评价制。更让人欣喜的是,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走在全国前列,优化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幅员面积比例,为重庆预留了更多发展空间。
“碧水行动”清源头
环保在行动。2017年,市环保局着力整治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流域湖库污染、饮用水源污染、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碧水行动”全面拉开。如今,60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累计建成1584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湖库水质总体稳定、25段黑臭河段基本消除黑臭现象,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5%,重庆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首年考核等级为“优秀”。
饮水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按照全国统一要求,我市从2016年开始对主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船舶码头、种植养殖、散乱排污等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通过拉网式排查,发现24个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整治,通过各区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共同努力,现已全面整治完毕,有效消除了主城区饮水安全隐患。2017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共治共享护蓝天
为让市民呼吸更清新的空气,看到更美的蓝天,我市科学谋划、重点部署、统筹调度,通过落实“四控两增”措施,围绕交通源、工业源、扬尘源、生活源,增强科研支撑、监管执法,精准发力,重点开展了秋冬季和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基本形成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共治共享格局。
经过整治,全市淘汰黄标车2.87万辆;完成93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关闭或大气整治烧结砖瓦窑232家;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10个、扬尘控制示范道路400条;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398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100家。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3天,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实施“大气十条”以来下降35.7%。
环境有价损必究
“这里有废水,未经处理就排放到了外面!”2016年4月21日,在重庆某物业管理公司园区内,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园区管网的雨水口中一股股废水正往外涌动,水质浑浊、异味扑鼻。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的外排水口采样,经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分析,排放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经查,该物业管理公司还将1号综合废水调节池的废水未经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直接排入市政废水管网进入长江。
根据该公司的排污体量,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作出该公司缴纳排污费五倍罚款的处罚,共计580.72万元。这张罚单成为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也实现了重庆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的突破。随即,重庆市人民政府就此对该公司提起诉讼。2017年底,市一中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及其连带责任单位承担民事赔偿1400余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工作,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挑战性,其难点在于损害的价值量化。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7个试点省市之一,我市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15个市级部门以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为成员单位的重庆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分别在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行业严格筛选了84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建了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咨询服务专家库。
在推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替代修复资金专账核算等更加符合本土特色的规定,探索建立起追责与赔偿监督机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责”制度。
重拳出击零容忍
2017年10月27日,位于歌乐山镇的重庆川圣木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热火朝天的生产其主打产品——套装门。不料,其生产现场存在的环保违法排污行为,被市环保局“利剑行动”现场执法检查组逮了个正着。10月31日,执法检查组再次杀了回马枪,发现其“部分切割产生的粉尘,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进行处理;喷漆作业过程中,未运行相应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等问题依然未实施整改。环保部门随即对该公司的5个环境违法行为处以38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这仅仅是市环保局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以来的一个缩影。2017年,环保部门按照跨区域、不互查、异地交叉的原则,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了“点穴式”“机动式”执法检查。执法集中检查一个月,共检查企业1359家,发现违法行为1504起,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环保部高度评价。
2017年,市环保局落实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等20余个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系列执法检查,做出行政处罚2662件,罚款1.1亿余元。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构建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处置、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联动机制,共办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立案53件,起诉35件共计63人,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拘留案件73件、行政拘留57人,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环保督察促履责
为全面推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市出台整改方案明确37项措施、系统梳理115个具体问题,各区县细化梳理1079项措施、1343个具体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经过全市上下协力推进,顺利完成2017年年度整改任务。
与此同时,市环保局还精心组织开展市级层面环保督察。2017年11月28日,重庆市4个环保集中督察组进驻九龙坡、綦江、奉节和秀山4个区县,对相关区县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区县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为期20天的进驻督察。首批集中督察共开展领导个别谈话214人,调阅档案资料16837份,走访调研部门61个,下沉督察81个乡镇(街道),受理交办群众投诉举报253件并督促办结198件,责令整改153家,立案处罚47家,罚款230万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将分批次完成28个区县集中督察,加上已经实施中央环保下沉督察的8个区县和2017年开展集中督察的4个区县,2018年内将实现本轮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全覆盖。
环境管理精细化
过去一年,重庆环保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得到健全。修订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政府规章以及10余个地方环保标准。市环保局还制定了《重庆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规划方案》,严格落实产业禁投清单、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累计生态搬迁重污染企业256家,全市暂缓或不予审批涉及“两高一资”、过剩产能等项目26个,环评审批项目涉及总投资约7439亿元,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涉及总投资约4348亿元,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的作用凸显。
在落实放、管、服方面也成绩显著。分类累计向区县下放85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强化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完成五大环保行动和总量减排项目6800余个,国家总量减排任务按期完成(自查),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环境容量。完成钢铁、水泥等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498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市级重点监控企业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推动企业在环境保护行为中自觉守信。累计建成环境监测、执法、宣教、应急、信息化、核与辐射管理等国家级标准化能力项目8个、市级126个,环境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应急“一案三制”,盯紧看牢“三江”沿岸24个工业园区、800多家环境风险源,以及相关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全力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市环保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