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新时代的法治根基
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李祥) “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宪法才有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3月7日,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时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与时俱进对宪法进行修改,不仅是时代的要求,更是委员们的共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直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将这些成果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遵循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有利于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戎蓉同样认为,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体现党和国家发展新成就、新要求、新经验,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感。” 面对修改的宪法内容,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王新强的心中有着太多感慨。他情不自禁地点赞:“这对于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不少委员看来,此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变与不变的关系。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秘书长刘文贤说:“不变,就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变,以此体现宪法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持久性;变,就是适时对宪法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增强宪法的指导性和执行力。”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黄爱龙委员也认为,我国的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应也会带来社会生活和治理结构的一系列变化,把这些变化落到实处,就要写进宪法里,以便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委员们深知,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力在于施行和遵循。如何强化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委员们在思考中积极发表真知灼见。
“建议对新修改的宪法加强学习宣传,让宪法深入人心,让公民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吴刚说,所有的公权力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更要依宪行政;所有公民都有权力依照新修改的宪法,监督所有公权力的政党团体、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徒法不足以自行!”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的观点与吴刚委员不谋而合。他认为,一部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进行很好的宣传,就难以得到较好的实施。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要对宪法修正案进行系统、全面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对宪法内容有更多的了解,从而为宪法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大声呼吁:“在任何时刻,我们都不能忽视宪法实施的重要作用,而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她建议,我国以宪法修改为契机,为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