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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解开基层协商的密码

□ 本报记者 邓永宏

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5月28日,市政协五届五次主席会议以重点协商的形式,对“加强我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作了透视。

“全市共确定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培育点109个,其中有不少创新实践。”主席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唐步新带来了我市城乡社区协商不少创新——

南岸区全面推行“三事分流”制度:“大事”指政府管理事项及公共服务,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指居民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通过开展社区协商解决;“私事”是居民个人事务,协助居民寻求市场服务。通过建立协商民主机制,该区居民充分参与到了社区公共事务中。

渝中区嘉西村社区则积极探索成立居民自治议事会,积极开展社区实践活动,先后解决了社区居民自助式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等问题。

……

此外,唐步新也指出了城乡社区协商中存在的协商主体协商意识有待提升、协商主体协商能力有待提高、协商实践经验有待推广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提升社区协商理念,引导群众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树立公共责任意识,引导城乡居民通过协商来表达利益诉求、化解利益矛盾、增进社会共识。”唐步新说。

市政协高度关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今年4月以来,由市政协社法委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市民政局就如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分别赴渝中、南岸、石柱、彭水等区县深入调研,认真讨论和梳理我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市政协社法委主任蒋平在协商中提出,我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广度以及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离转型期社会治理的要求还有差距。比如,基层政府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协商进程推进较慢,协商评议考核制度有待完善。

甘伟宏委员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梳理出了关于城乡社区协商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并呼吁将法律法规应用于城乡社区协商的全过程,使协商当事人找到最大公约数。李长洪委员建议进一步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立足调处家庭矛盾、化解邻里纠纷、解决社会问题。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廖寿华委员深有感触的是,抓好基层社区协商民主工作的关键在于发挥好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功能。

如何努力实现社区协商从“盆景”向“花园”转化,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协商、表达意见?市政协副主席徐代银认为,要实现这一转化,还要努力实现另外三个转化:努力实现社区工作从管理式向治理式转化,切实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努力实现居民在社区协商中从参与者向主人翁转化,让居民积极广泛参与社区协商,形成“我的社区我服务,我的社区我助力”的生动局面;努力实现协商形式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化,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畅通协商渠道,为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协商方式。

一条条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得到了应邀参加协商的市政府副市长潘毅琴的肯定,她要求市民政局认真吸纳,将政协智慧转化为具体举措。

潘毅琴指出,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要注重突出“四性”:一是突出全面性,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坚持城市社区协商和农村社区协商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合理制定协商内容。二是突出规范性,更加注重协商程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逐步扩展各类主体协商的渠道和途径,规范协商程序,强化协商成果的反馈和运用,增强基层协商的操作性。三是突出科学性,更加注重依法协商,将城乡社区协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四是突出实效性,更加注重成果运用。要建立健全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协商成果落地生根。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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