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存方寸地 留与子孙耕
——忠县政协专题协商殡葬管理
通讯员 谢 洪
“人死后像办喜事一般,唱歌跳舞,大操大办”“厚葬现象突出,修大墓、豪华墓行为屡禁不止”……近日,忠县政协主席会议就该县规范殡葬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协商,主席会成员们直击殡葬乱象。
作为此次协商课题的牵头人,县政协副主席陈炎有太多的话要说,担忧之情更是溢于言表:“无论是县城,还是乡镇场上,视野范围内均能看到坟墓,有的坟墓甚至距离房屋仅有几米远。”
“厚葬观念还未完全破除,占地约10平方米较为普遍,有的坟墓占地30平方米,严重的在50平方米以上,极大浪费了土地资源。”针对坟墓占地现象,县政协副主席杨胜明同样道出了心中的担忧,“以平均每座坟墓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坟墓占地就达6万平方米。伴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到来,今后还将更加严重。”
县政协副主席余成荣直言,乡镇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安葬点建设和管理严重滞后,是导致坟墓占地的根本原因。
如何推进殡葬管理,切实保护好耕地?
陈炎建议,抓住忠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契机,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带头在文明节俭办丧事、火葬、生态安葬、绿色祭扫、殡改宣传等方面做好表率,带动民风好转。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行为,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
针对忠县近年来火化区火化率逐年下降的现状,余成荣呼吁,重新合理规划火化区域,并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在各乡镇居民集中地规划和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安葬点,切实消除坟墓占地现象。
“乡风文明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忠县政协主席陈加义指出,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等理念深入人心。坚持疏堵结合,部门联动,对超面积建墓行为坚决依法强制整改和查处。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殡葬行为日常监管,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助力“一兴四美、七彩大地”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