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好“三农”短板 实现乡村振兴
近日,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立即引起我市广大政协委员热议。委员们深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到“三农”这个战略后院能否守住,农村工作硬任务能否按期完成,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目标能否实现。在深入研读意见的基础上,委员们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存在的不足,积极建言献策。
潘晓成(武隆区政协主席):
能人贤人来治村
针对当前农村“三留守”现象突出的现状,应构建“能人治村与贤人治村”相结合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所谓能人治村,就是将在外务工取得成效的本土人才,培养为村支两委干部,发挥他们见多识广、思路开阔、办法点子多的优势;所谓贤人治村,就是要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鼓励退休后的领导干部回乡居住,发挥他们思想政治品德过硬、政策执行力强、号召力强等优势,反哺桑梓。同时,要建立健全乡贤协助“能人”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机制,让能人治村与贤人治村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刘 华)
刘 勇(合川区政协委员):
种养循环保生态
乡村振兴,必须筑牢生态基础,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路子。要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严格审核与养殖场相匹配的消纳场地,禁止大面积以周边农户的耕地冲抵消纳地。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现以地定畜,种养业布局合理。鼓励生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推进畜禽废弃物就地处理利用。引导鼓励规模养殖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林产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组成绿色产业发展联盟,打通农牧循环通道。(逯德仁)
陈学军(荣昌区政协委员):
集中资金壮主体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当前,全市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旧面临扶持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建议健全扶持制度体系,落实好国家财政每年对地方涉农定向费用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增量政策。同时,要在农村现有金融存量上做好文章,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集中资金和项目扶持生猪、笋竹、粮食、生姜、晚熟柑橘等示范性经营主体建设。(唐晓莉)
闫华琼(忠县政协常委):
宜居宜业新乡村
既宜居、又宜业的农村人居环境,才会吸引人、留住人。建议统筹制定乡村生态生产生活规划,以村为单位,将临山靠水、交通便捷的区域规划调整为农房建设区,将适宜产业发展的区域调整为产业发展区,对闲置破旧、无传承保护价值的农房要逐步移除,腾出产业发展空间。要着眼农业现代化发展,制定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实行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合一,着力解决好村庄空心化问题。(向 伟)
田 丰(酉阳县政协委员):
触网力解“上行难”
实现产业振兴,补齐农产品“上行难”这块短板仍需发力。一是要依靠大数据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精准分析,倒推出我们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找准合适的电商发展模式。二是要引进优质网货销售商,利用优质网货商的资源和渠道,迅速打开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做大销售量,扩大影响力。三是要完善电商扶贫体系,建立“电商+龙头企业+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打造电商全产业链服务应用样板。(冉尼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