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协提案
我市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本报讯 近日,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教发【2019】6号),让市政协常委、台盟市委会副主委许沛与受益的乡村教师们一样欣喜。我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与她撰写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乡村教师关爱激励政策的建议》提案密切相关。
2017年下半年,许沛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市乡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为281元/月,与其他省市相比较偏低,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还不强。为此,在2018年召开的市政协全会上,她提交提案呼吁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待遇,适时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促进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该提案先后被市政协列为2018年市领导牵头督办和2019年跟踪督办的重点提案。市政协副主席宋爱荣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督办座谈会,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落实提案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并经市政府同意,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按照新的补助标准,我市纳入补助范围的贫困区县乡镇学校每人每月提高到不低于300元。其中,纳入补助范围的贫困区县和其他区县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和300元。贫困区县和其他区县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小、教学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00元和500元。同时,《通知》还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范围对象、经费保障、管理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曾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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