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为绿色发展撑上“保护伞”
本报讯 “司法保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后盾和有力支撑,要以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7月16日,巴南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等近20个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集思广益,专题协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人居环境治理的司法应对”“行业间法律法规衔接不畅”……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中涉及的司法服务问题,委员们的声音异常响亮。
近年来,巴南已制定出台了《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017年至今,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75件,处罚金额达3500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的震慑力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影响力。
“生态优势是巴南在主城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之一,如何在司法服务保障体制下,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张海琼委员建议,政府司法部门要出台相关生态司法指导性文件,建立公正高效审判、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专家参与、司法预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政府环保部门和司法部门还应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审判职责,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为重庆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法治屏障。”
“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是一项充满绿色、充满希望的崇高事业。”陈文果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借鉴各地区的做法经验,努力把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高到新水平,打造更高水平、更加亮丽的生态司法保护“巴南样本”升级版。
郑雄飞委员认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有效震慑犯罪。对此,林品良委员也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和办案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检、法等部门协作机制要不断健全,工作方式要不断创新,执法力度要不断加大,专业队伍要不断优化,才能使巴南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区政协主席刘永全说,下一步,区政协将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党派建言等渠道,持之以恒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 (郑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