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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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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协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加快美丽重庆建设——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协商发言摘登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加快美丽重庆建设 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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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加快美丽重庆建设——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协商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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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加快美丽重庆建设

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协商发言摘登

濑溪河流域大足区香国公园段水清岸绿,宜居宜业。(资料图) 黄舒  摄 

 

南川区中医药产业科技园区正在积极创建重庆市级绿色园区。(资料图) 汪新  摄

 

位于万州区的“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郁郁葱葱。(资料图) 记者  秦杰  摄

 

 

 

市政协常委田盈代表农工党重庆市委会发言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近年来,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共建成投用城市污水处理厂91座,规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820座,污水管网2.41万公里。但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市发现,一些地方仍存在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整治进展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生活污水溢流等问题。为此,建议:

着力抓好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一是推进超负荷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容扩能,加快推进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等扩建工程,提高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二是积极探索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单元的排水运维体制改革,学习北京经验,开展“厂网一体化”试点,实现厂站之间水量联动联调。三是市区统筹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

加快补齐污水收集设施短板。一是聚焦79个污水主干管主要溢流点位,推动实施“一点一策”系统整治。二是全面排查小区、商务楼等源头排水户内部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情况,尽快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三是合理布局新建生活污水管网,加紧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

加紧完善乡镇污水处理体系。一是加快工艺不合理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限时整改因运营维护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推动配套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减少雨污混流造成溢流。三是加强设施维护,避免因设施老化、堵塞、破损等问题,造成污水实际处理能力下降。

切实加强出水水质监管。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出水常态化抽测,并增加例行监测频次,确保至少每季度一次。同时推动污水处理量较大、处于敏感区域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推广工况监管模块应用。二是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的指导和抽查,用好“巴渝治水”数字化平台加强智慧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周利代表民盟重庆市委会发言

全面治理农村黑臭水体

 

我市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但要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治久清”目标还面临一些难点、堵点。为此,建议:

数字化、智慧化、可视化,强化动态监管。建立水质预警监测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巴渝治水”数字场景运用,逐步实现数字化、智慧化、可视化管理。建设乡镇污水处理智慧系统。提升市、区县、镇街三级管理效能,建立动态管理项目库。统筹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源头防控,加强黑臭水体日常巡查管理,持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防控垃圾直接倾倒、防治地下水污染。

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用地和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参照山城步道建设运营保障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化立项和投资控制,简化审批手续。

精准施策、提升效能,探索山区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选用工艺合理、易维护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采用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模式,加快建设与农村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借鉴永川区“千坑万塘”治理工程、合川区“淋滤塔+生物滤床”污水处理工艺、涪陵区资源化利用模式等先进经验,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维护便捷、高质高效的技术工艺和治理模式,推广适合我市山区库区、山地丘陵特征的经济型人工湿地和土壤净化床等典型经验。

多途径、多主体筹集资金,更好实现“长治久清”。多途径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费。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探索基层自治募集一部分,乡村振兴产业转型收益提取一部分,巴渝和美乡村建设资金支持一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保障一部分。

 

市政协常委吴晓琳发言

提升地下水资源风险管控和污染防治能力

 

经过多年技术攻关和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防治能力已取得较大成果。但目前仍存在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仍有待突破等问题。为此,建议: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水污染防治的法规政策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完善地方政策法规,坚持宏观调控和重点防控相结合,切实担起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责任,依法保护淡水资源安全。完善市场机制,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水污染的防治,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提升治理水平。

强化目标协同,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协作配合机制。各职能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区分类管控、精准施测,闭环落实污染存量消化和源头管控责任。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地下水调查评价自动化平台建设,提升地下水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强化多污染物防控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防治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工业污染防控,定期更新“双源(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清单”,对高风险场地严格采取防渗漏措施,严格落实达标排放要求。分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健全畜禽类粪污储存、回收和利用体系,开展种植物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推广“厂网一体化”试点,提升污水收采率和处理达标率。

坚持科技创新,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开展1:1万精细化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全面和动态掌握全市地下水环境污染底数。进一步围绕“地下水污染调查、模拟、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地下水污染监测、预警与管理技术与方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与方法”“高新技术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不断加强污染防治管控的技术能力保障。

 

市政协常委潘为民代表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九三学社重庆市委会发言

加强长江(重庆段)珍稀特有鱼类保护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治理的新格局初步构建,通过“十年禁渔”,长江(重庆段)鱼类种群结构逐步优化。但调研发现,要持续巩固现有成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建议:

加强长江水环境保护。一是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确保长江(重庆段)干支流水质分别稳定在Ⅱ类、Ⅲ类,有效推进洄水湾水华治理。二是全面排查长江(重庆段)干支流污染源,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三是调查水体、沉积物、水生生物的重金属含量以及有机污染物、微塑料等污染物富集情况,重点评估潜在风险。

强化鱼类栖息地保护修复。一是合理控制长江(重庆段)沿岸开发利用强度,完善长江支流小水电、拦河坝的清理整改退出机制。二是推进河流水系生态连通治理,增设漂浮性人工鱼巢、鱼礁,重点推进长寿至三峡大坝区域整治。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对已完成的生态修复区域定期开展监测评估,避免问题反弹。

精准干预鱼类群落结构。一是科学调控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在特定水域定向捕捞繁殖快、种群密度大的鱼种,减少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竞争压力。二是完善增殖放流技术方案,增加增殖流放种类和数量,优化广布型经济鱼种和珍稀特有鱼种的放流比例。三是科学防控外来鱼类,强化养殖管理和水生生物放生监管,探索生物的上/下行效应等生态修复措施的运用。

加大宣传教育,提升保护意识。深入挖掘和宣传以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生态保护、修复为代表的经验成果,加强对民众参与长江生态修复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果宣传,全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浓厚氛围。在对外交往中,讲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国故事。做好增殖放流政策宣传,增强民众对增殖放流规范性的了解,引导社会民众科学增殖放流。

 

市政协常委肖鹏发言

以绿色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近年来,我市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绿色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但在调研中发现,我市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还面临传统高耗能产业绿色转型压力较大,传统高耗能产业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的生态链尚未形成等问题。为此,建议:

针对性、系统性开展传统高耗能产业的转型升级研究。组织专业团队,深入调研,系统性分析传统高耗能产业的转型升级路径,坚持一企一策,不搞“运动式”和“一刀切”,推动相关企业向极致效能的方向转变,从需求端降低能源消耗。

鼓励传统产业节能降耗创新技术的应用。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领域绿色节能低碳改造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绿色降碳水平和竞争力。围绕极致效能目标,以工业智能化技术为抓手实施一批项目,推动企业能效升级改造。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快推进一批应用示范项目落地,树立行业标杆,形成传统产业绿色发展的重庆经验。

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生态链和产业链的建设。支持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推动一批高校、科研机构、科创企业打破组织边界,组建融合创新团队,积极参与到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中来。从产业发展战略的角度,结合重庆市的国家战略机遇,进一步增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成套装备供给能力建设,提升“重庆制造”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以赛马机制和市场化原则引导和鼓励全球领先的绿色创新技术在重庆首台(套)应用。

加快绿色能源的引进和布局。加大四川水电等绿色能源布局,扩大“疆电入渝”规模。推动风电、水电、氢能等绿色能源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加快屋顶光伏等技术应用及对清洁能源消纳使用,持续提升清洁能源装机比例,逐步减少化石能源使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市政协委员王频代表武隆区政协发言

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目前全市能源发展主要存在能源结构调整面临挑战、能源清洁消费存在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

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挖掘清洁能源潜力。科学规划实施重要干流梯级开发,推动水电挖潜扩能;推进渝东南、渝东北风电建设和渝西光伏建设,开展多形式生物质能利用。打造重要能源物资战略基地。强化骨干网架建设。推进市内中长期“双环两射”500千伏主网架构建,加快渝东南、渝东北送出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市内清洁能源电力消纳。优化用能负荷管理。发展水风光火储一体化试点,促进多种能源互联互济;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利用分时电价或其他市场化方式引导用户主动错峰避峰。提升能源储备能力。推动綦江蟠龙、云阳健全等抽水蓄能电站按期投产,开工武隆银盘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场景应用。

推动“电气”清洁高效利用。在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上精准发力,加快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活跃绿色电力消费市场。逐步完善省际间绿电交易体制,制定市内绿电交易规则;建立完善新能源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绿色电力。加快能源终端设施规划建设,形成“三环十射”的高速充电网络,助力电车可持续增长;扩大天然气消费,推进LNG高效利用,建成一批新能源综合产业园;打造成渝“氢走廊”“电走廊”,布局一批加油、加氢、加气、充电等能源综合站。

完善能源开发利用要素保障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组建专班加强能源项目多部门全周期全环节服务保障,创新风电、光伏等能源建设新方式。探索建立用能返补机制,按年给予能源输出地优惠价格或转移支付支持,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促进能源输出地区长效发展。

 

市政协常委刘伟代表民建重庆市委会发言

高度关注新污染物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危害测试等多个方面,如同诊治慢性疾病,需要系统施治、久久为功。为此,建议:

摸清污染底数,建立精细管控清单。首先,尽快开展新型污染物污染状况与风险水平调查评估,加强关键生态保护区域、重要河湖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新污染物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包含污染物种类、风险分布的基础数据库和优先控制清单。其次,摸排重点化工企业、畜禽养殖及农业设施情况,结合生活排污设施,建立新污染源排放清单,形成我市新污染物产—排—汇路径分布图,并纳入生态环保大数据网,同时依托生态功能分区对新污染物排放主体实行网格化、差异化、精细化管控。

完善法规标准,强化全链条管控。推进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立法,在我市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增加新污染物治理内容;加快修订完善新污染物相关的管理名录,借鉴上海经验,提前布局将微塑料纳入名录,有序推动典型新污染物逐步纳入常规污染物的名录管理;尽快发布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抗生素、壬基酚、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排放和监测评价标准;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平台,打通多部门监管壁垒,强化新污染物全链条管控。

提升技术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新污染物高通量非靶向监测技术、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技术、资源化技术、绿色替代产品专项科技攻关,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的技术保障。多渠道开展新污染物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和风险防范意识,鼓励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发挥行业协会规制作用,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加大对低环境风险产品清洁生产、减排发明专利和技术应用的奖补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将新污染物纳入各级环保督察,推动建立新污染物环境污染线索线上举报平台,引导公益性环保组织参与新污染物治理。

 

市政协委员金勇杰发言

探索绿色金融支持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新路径

 

近年来,重庆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但从调研情况看,还存在推进机制有待健全、改革创新仍有差距、绿色项目储备不足、碳金融产品应用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建议市委金融委加强组织领导,锚定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统筹推动“四个重大”深化落地。强化政策协同,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金科环联动机制,将碳减排贷款财政补贴与碳减排支持工具同步延期,建立融资增信和风险补偿机制,运用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资金建立碳中和产业引导基金,支持碳市场价格调节和绿色创新企业股权融资。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改革协同效能,打造绿色金融改革与集体林权、减污降碳、数字化绿色化等改革试点的协同联动示范工程。深化转型金融试点,加大转型金融供给,迭代升级万州转型金融试点经验,支持零碳示范园区、减污降碳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绿色农业、绿色小微、绿色流动贷款、生物多样性等认定标准。

完善项目培育机制。强化供需对接,聚焦能源、建筑、交通、制造等主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深化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涵盖范围更广、绿色底色更足的项目库,提升项目质量和融资获得率。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固废、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统筹管理,生成可供融资的有效资产。培育专业组织,发展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助力识别、辅导绿色低碳项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

加大碳金融发展力度。完善节能降碳市场机制,推动绿电、绿证与碳排放交易有效衔接。完善碳排放权质押融资市场机制,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建立碳排放权评估、质押、处置政策措施。完善碳信息共享机制,迭代升级“长江绿融通”系统,深化与“绿效码”、“碳惠通”等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应用的功能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市政协委员蔡明兰代表民进重庆市委会发言

进一步优化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

 

据调研,我市再生水利用量仅为3.2亿立方米,利用率不到20%,远低于江苏、广东等地。此外,绝大部分区县市政用水仍大量使用自来水,部分区县超需求利用再生水进行生态补水,占比率高达90%,各行业对再生水利用接受度较低。为此,建议:

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明确区域用水量等控制目标和再生水资源配置方案,推进重点地区先行先试。合理限制自来水在非生活领域的使用,推动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单位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市政用水、生态用水占比较高的地区采用集中处理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再生水利用模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各界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完善市场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再生水利用项目融资、收费制度、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鼓励各区县结合水资源状况、水环境禀赋及发展需求等要素,科学、精准确定重点领域、利用途径及模式,形成合理的激励政策体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探索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投资、建设和运营。建立分质供水定价的价格体系,保持再生水与自来水的合理价差,对于景观环境、市政用水等再生水,执行政府指导价;对于有特殊水质需求的再生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探索建立高密度建成区再生水配置模式。针对我市建成区管网建设难度大、成本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等难题,抓用水大户如高耗水工业企业,重点片区如园区、大学城等,创造“用水大户+重点片区”再生水利用条件,提高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比例。对已建片区,开展再生水潜在大用户调查,摸清用户用水结构及水质需求,匹配对应水质净化企业,引导再生水供应企业与用户平等磋商,形成“供应企业有利润、用户用水降成本”的共赢局面。同时,对新建、扩建项目,推动“再生水管网与自来水管网同时规划和建设”,形成双管供水系统。合理布局新建或改造再生水厂,尽可能缩短输送距离,最大程度为再生水用户提供便利。

 

市政协委员赖建彬代表云阳县政协发言

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促进流域协同治理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建成“1+7+N”(1个市级应急中心、7个区域分中心、35个区县)三级环境应急机构网络,连续4年的川渝跨省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成为全国示范样板,连续17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环境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对落实自身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跨区域跨部门建立的长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虽签订了书面协议,但联动演练频次还不够;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还需加强等。为此,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肩负职责使命,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部门督促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区域联合排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态补偿机制,倒逼长江流域上下游各方加强监管,协同共治,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环境安全。

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及管理壁垒,建立顺畅的跨部门跨流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编制长江流域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化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突发应急演练,提高跨区域应急联动的反应能力,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协调一体联动,切实保障流域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资源统筹,完善应急保障系统。推动各区县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专门机构,充实专职应急管理人员,提升专业化水平。科学调整区县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结构和规模,持续优化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布局,构建现代化应急物流体系,提升应急物资的配置能力。强化基层应急处置技术库、专家库建设,加强应急人才培养,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壮大长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专业人才队伍。

 

市政协委员毛朝银代表南川区政协发言

守牢园区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着力构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生产方式,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12个、绿色工厂133家,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但目前,我市园区开发区在绿色发展方面仍存在历史包袱较重、现存隐患较多、绿色投入不足、管理力量薄弱、企业生态环保主体意识不强等压力和挑战。为此,建议: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一是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逐步推动长江一二级支流一公里岸线范围内原有化工企业后退迁移。二是推进污染企业入园归区。建议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研究出台政策推动相关企业就近迁入专业园区。

开展环境隐患专项治理。一是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出台专项政策,从制定产销税收优惠、给予消纳财政奖励、加大产品使用推广、支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方面,促进大宗工业固废加快消纳利用。二是分类推进遗留矿山固废和污水治理。对矿山业主仍存续的,要坚决督促业主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矿山业主已消失的,建议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县妥善解决。

加大环保建设投入。一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提高创建奖励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逐年提高绿色工厂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的比重。二是加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生态报表对区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考核,督促区县加大投入。

强化园区环保工作。一是提高园区环保监管能力。督促推动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置专门的环保工作机构或落实专人从事环保工作。二是明晰园区环保监管职责。推动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经济信息、工业园区和镇街之间的环保监管职责关系,形成环保监管合力。

 

璧山区政协副主席陈荣彬代表璧山区政协发言

优化渝西水资源配置 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受水区域为重庆市长江以北、嘉陵江渠江以西区域,目前该区域现有水利工程约3万个,现状供水量为18.9亿立方米(含渝西水资源配置10.12亿立方米)。但调研发现,该区域仍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农业灌溉、生态用水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

优化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满足渝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提取长江、嘉陵江过境水,强化长江、嘉陵江两江互济,充分利用已成水利工程和供水设施,形成“南片大集中、北片小组团”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构建衔接顺畅、城乡统筹的骨干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巩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成果,确保年供水量稳定达到10.12亿立方米,解决渝西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确保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保障河流生态环境用水。

加快打造渝西现代水网,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推动两江互济(长征渠先导工程)、长征渠引水、涪江右岸等战略性水网工程前期研究,构建川渝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完善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在跨区域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础上,确定流域区域可用水量,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适时开展长江、嘉陵江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划定水资源超载地区、临界超载地区,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施水资源差别化管控。构建涵盖河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园区(经开区)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体系。

全力构建水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以渝西水资源配置、长征渠引水等国家水网重大工程为重点,科学推进一批跨流域跨区域输配水通道规划建设,推进长江干流堤防达标建设,构建重要江河绿色生态廊道。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长制,全覆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推进河道“清四乱”,深化跨地区、跨部门水资源联合保护。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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