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委员支招重庆民企如何借势破局
规范强制措施,禁止违法实施收费、罚款或摊派财物,规范异地执法行为……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作为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将如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又该如何把握机遇?对此,我市部分政协委员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一直关注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提交了关于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复。“与过去的民营经济支持政策相比,民营经济促进法最大突破在于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并赋予其实质性权利。”彭静认为,该法通过明确“平等保护”原则、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根本上破解了融资歧视、行业准入限制等“隐性壁垒”,真正做到为民营经济疏堵点、破难点、除痛点。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法治保障,消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企业家投资信心和发展动力。”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璋胜表示,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康发展,在整个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重庆应借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企业。”
“下一步的关键要从‘立好法’转向‘用好法'。”市政协委员、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毛森华认为,该法虽然需要通过配套措施和动态评估机制来确保落实,但长远来看,它将为民营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稳定企业家预期。他建议,重庆应积极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见效,民营企业也应主动学法用法,把握政策机遇。
“重庆民营企业应发扬敢闯敢试的精神,在‘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联动中锻造全球竞争力。”面对新机遇,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重庆忽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巩书凯提出“四力融合”策略:借政策之力将法治保障转化为竞争优势;聚数字之力通过工业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融协同之力在重点领域建立技术优势;蓄人才之力为发展提供支撑。
市政协委员、重庆市上海商会会长韦根用“加速器”来形容民营经济促进法对重庆“专精特新”及小微企业的促进作用。韦根建议,在法律护航下,重庆中小微企业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有力推动重庆打造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委员们希望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确保法律落地见效,真正让民营经济“轻装上阵”,在新时代发展中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