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重庆蓝”成新常态 让巴山渝水更迷人
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作用
2014年11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市委明确提出“五个决不能”生态文明建设底线要求,作为全市上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遵循:“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金山银山;决不能以影响未来发展为代价谋取当期增长和眼前利益;决不能以破坏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代价获取表面繁荣;决不能对当前环保突出问题束手无策、无所作为,对苗头性问题疏忽大意、无动于衷。”
我市印发了《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细分为194项,分解落实到47个重点牵头的市级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其中市环保局牵头72项、协办122项。目前,各项任务进展顺利。
那么,如何守住主阵地、当好主力军?我市环保部门主要从6个方面发力:
做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的排头兵。牢固树立在环境保护各环节和全过程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的标杆。包括推进多规融合,确保生态红线落地,增强环境保护融入宏观决策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按照“考实、实考”要求,督促区县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等。
做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先行者。2015年,我市环保法治及标准体系持续完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2个法规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通过市政府法制办论证、审查,《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完成立法调研工作。
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桥头堡。市委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环保局制定了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分时间段提出了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时间节点和实现路径等。2014年,实施了“1+8”重点改革任务,2015年以排污权交易、生态空间管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为重点,推进“1+6”重点改革任务。
做转方式调整结构的助推器。全市超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实施五大功能区差异化环境政策,执行禁投清单。累计关闭搬迁256家重污染企业,主城实现“4个没有”(没有钢铁厂、燃煤电厂、化工厂、燃煤锅炉)。“十二五”期间,在全国率先建立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制度,豁免1570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250亿元。承接国家下放的21项审批权限,依法将111项市级环评审批权分类下放到区县85项(占76.5%)并加强指导和监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6万个,总投资达3.1万亿元。
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主力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5年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同比增加46天;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地表水水质良好,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全市饮用水安全。
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先遣队。环保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环境安全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我市2015年开展了“利剑1号”、重金属专项督查等10余项专项行动,检查各类企业单位1.4万余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作出行政处罚2474件、罚款1.13亿元,责令限产停产42件。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0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1件。
“五大行动”助推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2015年,全市继续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扎实推进“蓝天行动”。通过关闭燃煤电厂、化工厂、水泥厂等举措,一批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实施了搬迁和关闭;开展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检查各类扬尘污染源7985个,排查扬尘污染问题4245个,罚款金额约110万元;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9789辆。“重庆蓝”正成为新常态。
——扎实推进“碧水行动”。我市累计完成56个湖库流域污染整治,及时启动湖库水质提升工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调查,新增500余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累计清理整治保护区内污染源3000余个;新建成14座工业园区和组团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59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5座、集中式垃圾处理场61座;制定龙溪河等河流综合整治方案。
——扎实推进“绿地行动”。编制完成了《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5-2025)》,对开县澎溪河、华蓥山等市级自然保护区和武隆阳水河湿地、巫山湿地、北碚茅庵等县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调整优化,城口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规获得国务院批准,南川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规通过了国家级专家委员会审查和环保部公示,确保了我市重点项目的实施,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城口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环保部列入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扎实推进“田园行动”。全市完成900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并推进区县建立完善长效运管机制;争取国家提前下达了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3.8亿元,推进2016年500个连片整治项目提前实施;新争取全国47个传统村落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050万元,全部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全年完成510家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组织实施38个大中型沼气工程。
——扎实推进“宁静行动”。开展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整治等5项专项行动,完成27个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完成主城区46套禁鸣标志牌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建设道路声音屏障2.4公里、道路降噪绿化带15万平方米,改造低噪声路面1.8万平方米。累计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317个,环境噪声达标区1211平方公里,主城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1.4%。
据了解,我市坚持系统推进环境治理,为期5年的环保“五大行动”,投资约588亿元实施6000余项工程项目,重点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将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创新环保投融资体制壮大环保产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2015年6月16日,市政府组织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各区县环保局局长参加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揭牌仪式,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仪式并对全市环保融资体制改革等系列工作作出重点安排部署。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和市场协调发力,才能调动各方面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据市环保局介绍,我市出台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成立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推动废气、污水、垃圾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成立获多家银行授信达150亿元的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
“十二五”期间,我市已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4000余次,交易金额2亿多元。“十三五”期间,将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PPP模式,新建496座、改扩建40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于2017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与此同时,全市环保产业布局和建设正加快开展。万州区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水污染防治项目发展环保产业;大足区依托中科院重庆研究院的膜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荣昌区与苏高新集团形成战略合作,重点引进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环保技术创新型企业,打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产品)国家级研发及生产基地;垫江县着力打造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园。各特色环保产业园区已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年,我市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141亿元,占全国约18000亿元规模的6.3%,比2000年的8.6亿元增长约132倍;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有1049家,比2000年的141家增长7倍;从业人员13.2万人,比2000年增加1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