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在线
创新发展中小民营金融机构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民营经济开始迅猛发展,一跃成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增长极。重庆在改革开放以后,民营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尤其是直辖以来,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势头,由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发展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缓解三农问题、增加财政税收、发展开放型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支撑重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然而“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民营企业的一块“心病”,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在今年的政协四届四次全会上,一些政协委员针对此问题提交了相关提案,深入剖析困扰融资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解决银行抽贷、停贷、缩贷
带来的资金紧张问题
近年来,我市各家银行抽贷、停贷、缩贷情况较为普遍,常常是,一家银行停贷,多家“缩水”,引发连锁反应。一旦企业临近“断血”,所有的债权人都会跟进,采取起诉、保全等方式,使企业账户、资产被冻结、查封,企业资金马上枯竭,给企业发展造成一定困难。
不少企业向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筹集的“过桥”贷款,应付了一时之急,却骤然增加了融资成本。为此市工商联提出提案,建议由市政府出资10亿元设立冲贷基金,帮助有信誉、有潜力、有市场的民营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问题。银行对产品有市场、销售有回款、经营有效益的民营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或者直接授信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构建政府支持体系
发挥政府在扩大直接融资中的作用
“企业要想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必须通过较大规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缴纳一定的担保费用,要经过评估、审计等程序,支付给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一定的发行费用等,这些费用加上债券本身的利息费用,比起付给银行的利息而言没有明显优势。重庆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平均占贷款金额的13%-15%,至少高于大企业5个百分点。”黄昌林委员认为,对于当前制约重庆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最主要原因在于融资政策性约束大。他说,民营企业多依赖内源性融资,在外源性融资方面,除了银行信贷外,可供民营企业选择的融资渠道少,若企业想通过上市获得融资,行政审核程序多、周期长、隐性成本高。
要使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难的问题发生根本性改变,黄昌林在提案中建议:构建政府支持体系,发挥政府在扩大直接融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组织直接融资产品创新和项目对接会,做好直接融资政策宣传和产品推介,搭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平台,推动直接融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实完善拟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库,筛选和储备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入库企业,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借鉴浙江等省发展直接融资的经验,在上市公司数量众多或企业分布密集的地区,加快成立直接融资协会或区、县乃至乡镇的直接融资指导机构,明确专门的人员,加强对直接融资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扎实推进企业上市、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发展、资本市场融资等工作。
发展中小民营金融
构建完善普惠金融体系
长期以来,民营资本缺乏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而营运资金的后续乏力是阻碍中小民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就是要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有效、全方位的满足如“三农”、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
如何正确发挥民营资本对扩大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作用?市政协委员、厦门银行重庆分行行长苏祥深在提案中建议,将大力发展中小民营金融,构建完善普惠金融体系纳入重庆市“十三五”规划。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引导民营资本更多进入普惠金融领域,以更开放的态度允许和支持民营资本设立与发展区域性、专业性中小民营金融机构,才能更好地构建与“三农”、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相匹配的多层次普惠金融体系。鼓励多样性的普惠金融业务创新,扩大中小民营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进一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明确中小民营金融机构的合法身份,引导中小民营金融机构步入阳光化、法制化轨道,赋予普惠金融主体更多的顶层设计。
(□ 特约记者 黄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