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渝票”
□ 作者 刘黎立 刘 红
这张重庆(原四川)丰都县城“德森布店”,签发的“渝票”,19cm×8cm大小,右上边盖红印泥“丰都县商会渝票商号”,右下边填写丰都德森布店字OOO一七号,中填写“胡世昌生银叁拾元伍角,签发民国38年(1949)11月2日,款限交付11月7日。”
在民国时期的重庆及周边县,存在一种金融交易——买卖渝票。民国初年,渝票登上重庆及周边县金融市场,代替了原有的一些信贷职能,开始成为一般商号需要款时开票换取现金,在重庆收缴的一种汇票。因为在重庆周边县贷款,到重庆收兑款,故称作渝票。
此后,渝票内质渐变,未必在渝收兑,而多在当地流通,助长了投机囤积,影响金融经济。一般商业银行既感无法应付,又不免买卖图利。1944年,当时的国民政府财政部鉴于渝票混乱的情况,也曾通令禁止,但是由于各商业银行、钱庄以及士绅仍在暗中活动,禁令如一纸空文。
渝票对市场的损害相继呈现。在抗战后期,渝票有了买空卖空,逐渐变为投机的“赌场”。1949年国民党政权经济濒临崩溃,货币失去信用,市场以物交易,银行、钱庄客户往来绝迹,各商号渝票交易也就此结束。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川,30日重庆解放,这张渝票也就没有得到兑现从而留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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