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政协跟定梅江河
四年关注只为“掬水可饮”
本报讯 “我们的意见被县委县政府采纳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起草等相关事宜已全面启动并进入送审阶段了!”5月9日,秀山县政协收到县政府函告,政协委员四年持续关注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又有了新进展。
碧水清流,玩水嬉戏,掬水可饮……这样的景象,早已成为许多人的记忆。如何让记忆重回现实?如何加强县城20万居民及梅江河沿岸广大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县委、县政府把这个课题交给了政协。
从2012年至2016年,县政协开展了系列调研、视察、座谈和咨询论证,先后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大梅江河环境保护力度的建议》《梅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县委、县政府对部门、乡镇(街道)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应加重权重的建议》《关于设立梅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等调研报告、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
通过这些履职途径,该县政协建议县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在办理污染项目入驻手续时,严把入口关;以县政府的名义尽快出台梅江河流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办法,由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发改委、县水务局等部门加快规划建设梅江河沿岸重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据统计,四年来,县政协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相关意见建议140余条。
“同意县政协的建议意见,请县人大加快立法调研,并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牵头,与相关部门、乡镇有针对性地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目标考核。”2015年9月,县委书记王杰在县政协报送的“县城及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保护”视察报告上签批;“县政协的问题找得准、建议能落地,请环保局、水务局、农委等部门共同研究、联合执法、严格监管,从源头上治理水源……”2016年3月,县长向业顺在县政协情况通报会上指示。
为落实政协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政策,对梅江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把县城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的十大重点之首,加大县城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进度,决定用两年时间完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起草、报批工作……
“县政府将认真研究并吸纳委员们的建议意见,设立梅江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加强梅江河流域环境保护相关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开展梅江河流域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积极性……”3月31月,县政协关于“梅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暨全县垃圾污水处置设施建设”专题协商会议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陈山鹰对政协委员指出的问题当场表态,并明确到2017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20年,力争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要实现目标,必须将截污、治理、供水、排水乃至污水利用统筹考虑,做到对水的全生命周期的控制。这显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将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参谋员!”县政协主席周传明说,县政协将情系碧水长流,一如既往全力关注、继续建言献策。(姚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