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题也须大作
□ 作者 赵武强
据报载,近日,铜梁区白羊镇一村支部在召开党员学习会时给包括村党员干部在内的参会党员发补助,镇纪委得知情况后及时予以纠正并将这一情况通报全镇。此事有人不以为然,讥之为小题大作,大可不必。
小题大作,顾名思义,意为拿小题目作大文章,比喻不恰当地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处理,有故意夸张的贬义。但笔者却要为这样的小题大作叫好。愚以为,学习是每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村干部违规动用集体资金发补助,会在群众中造成党员特殊化的不良影响,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而镇纪委纠正这事,则是有利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之举。
诚然,村干部官不大,权力也十分有限。但如果放松了思想改造,“微权力”的河流一旦泛滥,“小官贪腐”的现象就会侵蚀干部的灵魂和机体,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事不制止不纠正放任自流,小问题就会酿成大问题。因此,规范村、社区党员干部的行为,使他们思想上时时敲响防微杜渐的警钟,树起廉政新风。让忠诚、担当、干净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工作习惯、生活常态,在当前犹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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