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出来的实效
—— 璧山区公安局创新提案办理工作
通讯员 张兴亮
“我局今年承办的40件提案,都是通过‘2+3’的协商模式办结的。除提案者之外,共有300多名基层群众及服务对象应邀参与了提案的办理协商活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和满意度均为100%。”11月7日,璧山区公安局政委刘建忠在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时,自豪地介绍起区公安局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探索创新的“2+3”协商模式。
2015年,区公安局共收到区政协交办提案58件,其中涉及红绿灯建设、违法驾驶监管等交通安全方面的提案就有20件。面对众多的同类提案,该局打破传统的提案办理模式,探索施行“2+3”办理协商提案制度,即:每件提案都要经过两次以上的协商,协商时必须有提案者、基层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三方面的人员参加,以全面了解提案意图,增强办理落实工作的全面性。
“2+3”协商模式取得哪些成效?
刘建忠介绍,去年,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沟通协商中发现,红绿灯的建设问题在新老城区都普遍存在,如要科学疏导交通,还需推进交通安全智能网的建设工作,于是制定综合办理这类提案的方案,实施了以完善路口监控视频、红绿灯调控系统为主的城区交通安全智能网建设,使委员年年反映的城区拥堵及治安防控问题得到全面综合的解决。
今年,区公安局车管支队邀请提案者、基层群众代表及服务对象协商办理《搬迁车管所的建议》提案时,一服务对象着眼车管产业规范发展,提出“利用车管所管理服务汽车销售产业的职能,顺势规范发展汽车商贸产业,利用车管所搬迁带动汽车商贸产业上档升级发展”的建议,得到局领导的重视。区公安局从提高管理效率和推动汽车商贸产业升级发展的高度,将提案办理工作拓展到汽车商贸产业园的发展上,使车管所的搬迁带动了一个产业的发展。
“我们年初集体协商一次交办工作,由办公室召集相关队所负责人,邀请提案者、基层群众代表、服务对象进行交办协商,全面了解提案意图,当面征求交办意见,保证每件提案情况明、交办准;在办理过程中,由责任队所采取调研的方式,再次邀请提案者、基层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协商,了解哪些地方还有类似问题,力争相关问题一并解决。”刘建忠说,“2+3”办理协商提案模式,有力地增强了提案办理落实的综合性、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