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协报数字报纸

国内统一刊号:CN50-0064
微信公众平台:CQZXB999
2016年12月30日
按日期搜索
12 2014
 
 
 
 

重庆政协报

统战政协
版面翻页
统战政协
02

民革党员为民工讨薪

通讯员 喻 庆

“感谢民革党员律师帮我追讨回应得的工资。”近日,市民小王走进民革沙坪坝区委法律援助站,将一面大红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里,感谢援助中心帮他解决了烦心事。

今年10月底,民革沙坪坝区委在该区一律师事务所设立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民革党员中的职业律师和法律学者“坐诊”,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小王的烦心事,跟他被拖欠的工资有关。原来,他今年5月1日进入沙坪坝区某家具公司从事油木工,工资按件计算。在工作期间,该家具厂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小王所做的工件和应付工资均由其个人记录在笔记本上,并于每月月底拿笔记本与该家具厂对账结算工资。后因工厂搬迁和拖欠工资,小王于6月7日离开该家具厂,但在离开前家具厂仍欠小王共计2000多元的工资。

多次交涉无果后,小王向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为不懂举证规则,劳动仲裁委员会于10月31日做出裁决,只认定了他与家具厂的劳动关系,而未支持其要求支付工资的请求。

因无条件聘请律师,小王于11月29日走进民革沙坪坝区委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同意为小王提供帮助,并指派有丰富法律援助经验的戴伯元律师负责这个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戴伯元介绍说,因为对法律不了解,小王之前提起的仲裁有诸多遗漏和不合理的地方。

戴伯元介入后,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帮助小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庭审,法院支持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并通过法律途径顺利追讨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工资。

“法律援助中心特别尽心尽力,帮我争取到了最满意的结果。”小王非常感谢戴律师。但戴伯元却说,这是他应该做的,他们正努力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人。

截至目前,沙区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接待援助像小王这样前来求助的共计16人次。“法律援助是一件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事。设立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是充分发挥了民革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民革沙坪坝区委委员、中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苟滨表示。

录入:徐影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8号 邮 编:401147
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