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马春等48人辞去政协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7年1月13日政协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化或工作调动,同意马春、王频、王忠荣、王前元、韦竟成、邓孝明、卢波、田波、任强、刘立忠、刘启海、刘学琼、李国成、李联铁、李燕明、杨玉芬、杨国权、汪玉平、张有力、张重新、陈刚、范俊安、孟德华、胡能兵、胡勤俭、胡新智、种瑞华、秦代书、秦明山、唐熹、唐富斌、黄昌林、黄祖英、黄朝忠、常金辉、康纪强、彭玉萍、彭正容、彭光伟、蒋禹文、韩瑞碧、喻显镔、税明斌、廖渝川、谭明连、颜三林、戴伶、魏小红辞去政协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录入:徐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