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协报数字报纸

国内统一刊号:CN50-0064
微信公众平台:CQZXB999
2017年03月21日
按日期搜索
12 2014
 
 
 
 

重庆政协报

春秋
版面翻页
春秋
03

古代官商的“勾”与“结”

□ 作者 赵柒斤

近年来,从一系列反腐典型案件中,我们常看到“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情况:官员和商人常串在一根绳上,甚至一个贪官背后牵出若干个商人。这种畸形“政商朋友圈”的背后,是钱与权的勾结。

追溯“官商勾结”的源头,中国历史学者王亚南、傅衣凌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断定:“秦汉以后的历代中国商人都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生存和发财的门径。”

班固《汉书·货殖传》中“官商勾结”的案例为此提供了注脚。书中记载,汉成帝、哀帝年间,成都人罗哀随身携带近一百万钱到京城(西安)经商,他给平陵人石氏当大管家。因其人强悍有勇力,颇受石氏赏识,“厚资遣之,令往来巴、蜀,数年间致千余万”。几年之后,罗哀就赚了一千多万钱。这家伙便“举其半赂遗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意思是,罗哀拿出其中一半的钱贿赂曲阳侯王根和定陵侯淳于长,依仗他们的权力,又把剩余的一半贷给郡国,没有人敢欠他的账。由此,他独占了经营井盐的利润,一年所获利润是资本的一倍,于是大发其财。班固虽只选择了几个典型案例,但说:“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也就是说,西汉时期,通过贿赂官员而显赫于乡里的商人数不胜数,造成的后果就是“皆陷不轨奢僣之恶”(他们都陷入了违法、奢侈、犯上的邪恶)。

其实,“官商勾结”的案例在史书中非常多,从《汉书》记载的罗哀到清代著名商人胡雪岩等,几乎古代许多所谓“成功”的商人都有与官员勾结的黑档,这也揭示了“政商关系”一直是“斩不断、理还乱”。

“勾结”一直以来都不是好词。《现代汉语词典》注释“勾结”是:为了进行不正当的活动暗中互相串通、结合。而史书记载的“官商勾结”,似乎都是商人主动去“勾”手中掌握着重要的国家资源和生杀大权的官员。理由很简单,即在“家天下”的封建专制社会,这些商人如果不去巴结官员,别说赚钱,小命恐怕都保不住。他们与官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后,有权力“罩”着,便在商场“游刃有余”,进而干制假贩假、垄断经营甚至伤天害理的勾当。而那些接受了商人贿赂的官员,便公器私用,对送好处的商人“报之以李”,怂恿他们欺行霸市、造假贩假。从造成后果看,接受贿赂的官员更是罪不容诛。

然而,与古代贪官比,中共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几乎所有涉事官员无不是与商人勾肩搭背、权钱一道,甚至有的比古代贪官更是技高一筹,自己不出门,让妻子儿女及死党主动要贿赂、参干股,他们虽吃了“政商一家”的甜头,但最终还是栽了“权钱不清”的跟头。看来,官商之间始终保持“亲”“清”关系才是正道,而让政商关系回归权力和商业本真,必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并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力量。

录入:徐影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8号 邮 编:401147
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