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业”绑架的公交站名
□ 本报记者 黄笛森/文 胡晓平/图

“前方到站,观音桥×××皮草站,有到建新东路××医院、××整形美容医院的乘客,请提前做好下车准备……”在轨道交通三号线列车途经繁华商圈观音桥时,短短的语音报站中,就有3个商业名称出现,而类似被冠以商业广告的公共交通站名如今已越来越多,让市民感到被商业广告强制轰炸的烦恼。
除了轨道交通车站站名,公交站名同样商业味十足。市民周先生说:“他每天都要乘坐879路公交车从渝鲁大道到龙山中学,一路下来,满耳都是五里店××灯饰、观音桥×××珠宝、花卉园××中医院的广告声音。”
目前,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市工商联界别和市政协委员、大渡口区政协副主席袁凯明的关注。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期间,他们分别提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命名的建议》《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站名命名不宜商业化的建议》提案,直言问题,提出建议。
据了解,早在2009年,我市就已出台相关办法对公交站命名做出了规范,规定“公共汽车客运主站名应为地名、路名、街道名或者历史文化景点名;副站名可为重要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名称”。
2011年,市交委对企业名称作为公交站名又专门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名用作主站名或副站名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尚无标准地名、路名的;二是企业知名度高、形象好、地标性强,且名称含义高雅健康,符合地名标准化要求,能够给市民带来准确的方位指向。
“支持企业发展无可厚非,但站点命名不仅过长,甚至有些站名离实际地址还较远,指向性较差,对市民出行特别是外地来渝游客容易造成误导和困惑。”袁凯明说,重庆作为年轻的直辖市,目前还在不断拓展城市新区,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及县城以下城镇,今后还将新增许多新的公共交通站点名称,如果纷纷效仿,必然影响我市的城市品位和形象。
如何规范公共交通站点命名?
市工商联界别和市政协委员袁凯明建议,由市交委牵头,对全市商业化公共交通站名进行摸底,对不符规定的站名进行清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命名公交站点,要做到通俗易懂,便民为先;规范公共交通站点的命名程序,即公共交通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招投标、听证会、专家认证,通过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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