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从依法拆违到信用惩戒
政协委员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
5月9日上午9时20分,随着一声令下,綦江区古南街道猫沟地段一处违法建筑被拆除。这是綦江区人民法院的一次强制执行现场,一起见证这次执法过程的,还有来自该区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集中视察执行工作、参与重大案件执行、列席重要会议……代表委员“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活动,是綦江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而开展的一项主题活动,旨在让代表委员亲历法院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上的努力和取得的实效,以此扩大宣传影响,引导社会各层面客观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力争在期限内全面实现綦江区“基本解决执行难”。
“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切身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力度,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参与现场执法的政协委员们对綦江区人民法院推进该项工作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也针对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让被执行人真实地感受到‘一案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压力和舆论谴责。”綦江区政协委员、区政协社法民宗侨台委主任张元龙与綦江区政协委员、区检察院纪检组长曹芸苹均认为,应该建立好执行查控、执行管理等工作体系,加强财产查控信息化水平,实现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要用好用活执行中的强制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曝光的力度。
“公民的诚信是解决执行难的基础。”綦江区政协委员、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勇指出,要真正建立起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尽最大努力进行道德教育,依托信用惩戒体系逐步实现转变。他还建议加强对普通市民的防风险意识教育,以及针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分宣传,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