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助力农房抵押贷款改革
本报讯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意义重大深远,新常态下要以新的思路,积极推进此项工作。”6月19日,江津区政协召开主席会,专题协商农村房屋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工作。
2015年12月,江津区被确定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试点以来,江津区高度重视,区政协更是积极助推农房抵押改革试点工作,先后采用调研联系对接会、专题座谈会、外出考察学习、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持续助力。
目前,江津区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用好专项资金、加强金融服务等方面统筹推进、积极作为,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盘活了农民的“沉睡资产”。该区农房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1187笔,共6.48亿元,风险控制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中期评估中,江津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位列全国59个试点县(区、市)第4名。
“下一步,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调动农房抵押贷款市场供需双方的积极性。”“引导鼓励更多主体参与经办贷款业务实现多腿走路,同时不断增强农民投资创业农房贷款需求。”“要加大宣传惠农政策。”“要进一步精简我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要件。”……当天的会上,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
参会的江津区金融办、区国土房管局、区农委等多个部门表示,将吸纳委员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职能,就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把试点工作做得更好。(郑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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