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引导依法传教信教
本报讯 “宗教和迷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宗教自由并不是迷信自由。”
“宗教活动必须要在特定的场所,不能以宗教之名搞封建迷信活动,更不能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乱搭乱建佛堂寺庙。”
4月2日,秀山县政协和县民宗委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的寺庙负责人和城区部分信教群众在该县传灯寺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
活动采用律师讲解《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人士现身说法和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号召信教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还宣传了全县乱搭乱建佛堂寺庙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引导农村佛教寺庙场所规范管理。
“我们组织此次宣传学习活动的目的是配合2月1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施行,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传教、信教群众依法信教,防止农村佛家寺庙场所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活动。”该县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而达到共同规范管理农村宗教寺庙场所和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普法学法依法办事氛围的目的。”(龙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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