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委派制”监督遏制“走过场”
本报讯 5月14日,璧山区政协审议通过了《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决定对当地的民主监督工作实行委派制,规定辖区部门及行业在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时,要向区政协提出申请,由区政协统一委派,避免随意聘请搞形式。
《管理办法》明确了区政协委员担任本辖区部门及行业民主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的范围与方式、部门及行业聘请的程序、区政协委派并加强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辖区部门及行业在聘请区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时,事先要向区政协提出申请,由区政协在相关界别委员中进行遴选,再由区政协统一委派;凡被区政协委派到相关部门及行业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委员,其开展的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履职考核,对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绩的委员,由区政协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换届时连任和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
该区政协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管理办法》将扭转辖区部门及行业凭亲疏关系随意聘请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政协委员碍于情面对民主监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有利于区政协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委员选派到相关部门及行业中,对提升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质量有促进作用。(张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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