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政协干部担当意识
□ 作者 李子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等七个方面的具体意见,引起了广大党政干部的热烈反响。笔者认为,这则意见凸显的担当理念,对引导政协干部干事作为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众所周知,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具有鲜明的政治使命。然而,长期以来,受“政协就是‘正歇’”“政协,干一阵、歇一阵”等错误观点的影响,一些政协干部丧失了以前的干事热情,有的甚至直言自己到政协就是等待退休。
人民政协决不是“正歇”和“干一阵、歇一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的着力点,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协助党和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要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必须有力有效激活政协干部的担当意识,让政协干部看到责任、主动作为,当好政协委员的表率。因此,笔者建议,地方各级政协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一方面加大思想纠偏力度,大力教育引导政协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让政协干部重拾干事热情,树立起“有为才有位”的观点,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另一方面,要切实对标对表中央意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改进政协干部的考核方式方法,对不担当不作为的政协干部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切实建立一支政治过硬、忠于职守、担当奉献的政协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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