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坪桥街道试点运行“社区阳光基金”
黄进 摄
本报讯 (记者 程颖) 5月7日,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陈焕奎一行到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召开座谈会,调研指导社区慈善救助工作,并表示市慈善总会将支持石坪桥街道2个社区试点运作“社区阳光基金”。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洪亮参会。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艾扬、艾永玲,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兼筹募二部部长、市慈善捐赠服务中心主任杨艳梅陪同调研。参加会议的还有九龙坡区民政局,区慈善会,石坪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领导及有关社会组织代表。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石坪桥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九龙坡区社会组织石坪桥街道孵化基地)和石坪桥街道建筑村社区(市级)养老服务中心,听取了石坪桥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筹建“社区阳光基金”项目的工作设想,和在日常慈善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并从资源整合、社会支持、项目包装等多个方面对“社区阳光基金”项目进行讨论。
座谈会上,九龙坡区民政局局长周辉胜对九龙坡区慈善工作和困难群众兜底情况进行了介绍。李洪亮对石坪桥街道社区治理现代化给予肯定,并提出社区阳光基金的建立及运作需依法依规,项目后续发展要具备可持续性。
陈焕奎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发言。他指出,社区阳光基金运作要由街道管理、社区运作、公益出面、社会支持、群众参与、项目包装。他表示先支持石坪桥街道2个社区试点运作,推动“社区阳光基金”项目在石坪桥街道落地生根,并希望该项目在石坪桥能出亮点、出成绩。
据了解,“社区阳光基金”由中国石油、重庆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设立。作为一种扶危济困救助基金,“社区阳光基金”实行以互助为主、救助为辅的方式,帮扶城镇社区贫困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每个社区阳光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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