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垫江县“三农”工作取得了“六个显著提高”的好成绩,为“十四五”进一步稳定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村经济总量显著提高。预计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可突破90亿元大关,农业增加值可达到54.1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到18454元,比“十二五”增长近50%。城乡收入差距由2015年的2.32:1缩小到2019年2.22:1。
产品保供能力显著提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49.5万亩,粮食产量连续稳定在49万吨以上。建设“3+2”特色效益农业,打造重庆粮仓、都市菜园、花果之乡,建成各类特色效益产业基地100万亩;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值实现98.64亿元;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实现综合收入28.2亿元。
发展转型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1%,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全县家庭农场达到878家,农民合作社达到911家,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5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78家,适度规模经营度达到46%。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提高。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0个市级脱贫村和5个县级扶贫重点村全部摘帽,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解决。
乡村设计水准显著提高。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发布施行,一大批重大计划、重大行动、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9.82%,行政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经营体制活力显著提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全面完成,20.56万户农民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清理农村集体资产2.36亿元,79.19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得到确认,134.95万股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确股到人。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实施项目177个投入资金5500万元,有收入的村集体达到281个。农村“三变”改革增点扩面到21个行政村。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健全,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农业金融服务机制逐步完善,新型主体担保贷款达到510家1.73亿元,农业保险品种达到20个,新时代农村经营体制“四梁八柱”初具雏形。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