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意见》非常好,特别是最后提到的‘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作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这对我们这些非遗传承人来说是莫大的鼓励和支持。”8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新印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民建会员、“大足石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刘能风难掩喜悦。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此次中办国办印发《意见》,从总体要求、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保障措施等五大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此前,重庆已通过强化政策体系建设、创新生产性保护方式、扩大非遗传承人群等,加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九龙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九龙剪纸”传承人杨艺说,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几年前,她开起了剪纸工作室,并在旅游学院开授剪纸课程。“这些帮助让我在经济上缓解了很大的压力,相信随着《意见》提出的‘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会有越来越多的非遗传承人能在保障个人生活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更好地从事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
和非遗传承人一样,对《意见》细致谋划的非遗文化发展前景感到欢欣鼓舞的,还有一群长期关注非遗文化的市政协委员。对于如何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他们有着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当前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存在着意识不足、传承互动不足、后续传承乏力、发展利用不够等问题。以大足区传统的‘鲤鱼灯舞’为例,现在仅有市级传承人3人、区级传承人5人,而且年龄偏大。”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协委员、大足区政协副主席赵小华建议,建立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村、镇(乡)、区(县)三级非遗资源调查、挖掘、申报、保护与传承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新格局。依托图书馆、 博物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加强非遗文化宣传力度,同时,打造非遗美食、非遗手工艺、非遗文创、非遗演艺等产品,让非遗文化真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针对非遗文化传承后续乏力的问题,赵小华还建议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校持续开展 “一校一特色”项目,将非遗文化知识编入小学和中学读本,以课程教学、课堂教学方式加以培植推广,为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培养有生力量。
市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编辑出版中心教授陈忻也注意到了广大学子能够在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中发挥重要作用。“高校人才聚集、学生对新知识的接受程度更高,让非遗进校园能在提升学生传统文化修养的同时,助力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为此,她建议在高校开设非遗艺术鉴赏课程,邀请非遗传承人进校园,以鉴赏会、座谈会、网络课程等形式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遗文化和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校园文化,并鼓励学生参加民间艺术社团、参与非遗推广和宣传活动,从而进一步宣传和保护非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