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不是用来收藏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
旧书网上的书,都有品相标注,同一种,往往品相越高越贵。我每次搜索出书名后,直接点击从低到高的价格排序方式,一目了然,选价最低的那本。寄送方式一般选挂号印刷品。
有一次在旧书网上淘了一本书,店主很负责,打来长途电话说:刚准备发货时,发现书上有水渍,如果不要,可以退钱给你。我回答,只要不影响阅读就行。购《费拉尔手稿》时,我选了一本价格十元的,没想到这么便宜。店主很快发来消息说是扫描的电子版。更好,连邮寄时间都免了,他用电子邮件发给我,马上就能读。
在石桥铺旧书摊碰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本旧版名著与摊主讨价还价,摊主就是不松口。我对年轻人插嘴:名著又不是稀缺书,买新版的好,价格便宜,印刷精致,阅读舒适感强;旧版书纸张和印刷技术与质量都差,读起不爽,还费眼力。
从旧书网上又淘了几本书,收到后马上读起来,心里非常高兴,情不自禁地对妻子说:这次我买了几本好书。她随口一答:那原来买的都不是好书哟?我顿时无语。
偶尔在网上看到一本我的旧著卖,说是签名本。好奇心促使我请店主拍张扉页签名图片看看。结果是28年前我送给郑州一位文友的,他比我大21岁。猜想,文友是不是已“走”了?家人清理旧物时处理了这书,然后辗转到了旧书店。不然二十多年里,为何一直留着?
这书定价2元,虽说是当时的市值,但店主现在标出100元的卖价,我觉得有点贵。书确实是旧书了,不过我手里还有十来本。于是,给店主发消息,说想要这本书做个纪念。但不买,用手上同种书交换,并签名钤印后先寄给他。我拿“纪念”做幌子,是看能不能换得“情怀”。店主直接回复不行。
一年多了,书仍在网上挂着。
本地一文友,下乡采风时突发脑溢血“走”了。同城的几个文友去送行。其中一女文友见他留下很多书,本想问他妻子怎么处理,但觉得不是这时候该问的事。谁知文友的后事一办完,其妻便把书全部卖给了废品收购店。女文友听说后,拉着文友妻去追,却早已被造纸厂拉走。
女文友惋惜道:要是卖给旧书店,兴许我心情好受点。
读后的杂志舍不得丢弃。每次坐动车的时候带上一两本没读完的,在车上看。下车时,便插在坐椅的背袋里。这也算是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