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开设的“网上全国政协书院”阅读贺雪峰教授的《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掩卷而思,不由感慨频发,产生诸多共鸣。
记得4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特别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这曾激起我复杂的内心触动和情感涟漪: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乡村振兴筑牢大国之基?如何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这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更是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基础。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彰显出党领导乡村振兴的坚强伟力,但如何才能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这是中国走向现代化国家无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和世纪难题,必须勇敢面对、加快破解。
《大国之基》共分五篇,分别阐述社会结构、乡村建设、土地制度、乡村治理和组织再造,无不是未来几十年内中国乡村振兴关键中的基础、基础中的关键。该书之所以能够被列为“2019年度央视中国好书”“南都2019年度十大好书”,与其选题与结构、内容与文风、胸怀与眼界有着极大关系。认真阅读中,曾无数次伏案长思:当今中国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短板现象仍然制约着新型城镇化发展,“三农”问题将会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经济结构上的二元性、社会分层上的多元性、文化观念上的冲突性、治理方式上的单一性以及生态保护上的复杂性等,可能还在于上述诸多挑战性难题的错综复杂与交织缠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需要切实正视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现实、尊重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规律。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区域差异。在偏远的传统农业区,农业结构转型还存在来自方方面面的现实挑战。由于缺乏劳动力和产业支撑,这些地区相当一部分农户被迫回归到低投入、低产出的传统小农经济模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绝不能一味地好上加好、锦上添花,而应当更加关注产业发展滞后和乡村衰退严重的地区,突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强化弥补短板,重视“雪中送炭”。
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需要在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中重点突出文化建设、解决好行为短期化问题。如有些农村地区在乡村振兴中走了不少弯路,改变了村庄自然风貌、牺牲了独特的乡村价值,对乡村文化和传统治理体系造成了一定冲击。近年来,很多地方在民宿、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却也出现了盲目跟风、模仿复制的不正常现象。长此以往,固然可以建好精致的民居,也能看见旧时的物件,城里人还可以到近郊农村体验务农的新鲜感,但乡村的价值精华却在模式化的过程中消失殆尽。乡村不应当变成静止的盆景,乡村文化应当流淌着民俗和时代的血液,才会生成“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天天向上的朝气。
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需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摒弃追求虚假繁荣的政绩理念和行为方式。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造就了大量产业工人需求,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转移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无可逆转的大趋势。农民进城了,宅基地闲置了,一些地方却不懂如何盘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旨在保护耕地,但也存在着资源浪费现象,有些地方片面理解乡村振兴的政策标准,过度强调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集中度,短期打造的美丽乡村样板为“空心村”埋下了伏笔,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需要用好农村基层治理的辩证法、探索社会力量和工商资本积极参与的有效方式。推进农业农村市场化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治理诸多难题的渊薮。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在农村、动力在体制,如果没有村干部的稳定体系,或者如果乡村治理没有同步推进专业化和职业化,那么这种治理的实际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乡村基层治理辩证法的要义就在于,既要允许基层治理有相当灵活的空间,也要在体制设计上加入纪检监察的“防火墙”保护。对城市资本进入乡村振兴序列要设有门槛并实施风险管控,避免把乡村振兴的利益主体(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向边缘化,削弱乡村振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基础。
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需要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再造、唤醒广大农民的主动参与和责任意识。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将农民组织起来,而组织农民最有力的制度条件就是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再造村社经济、重建农村组织体系。如何再造村社经济?最首要的是要建立起利益关联机制,让农民自己来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村庄是农民主要的生产生活场所,乡村振兴的本质就是提升村民能力和认知水平,在引入外部力量参与乡村建设行动中,应当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宗旨,让农民自己完成村庄公共议事和集体行动,从而形成乡村内生力量协同机制与外来力量平衡机制,为共同组织生产、共同商讨发展规划、共同协商对外合作安排以及共同抵制不利于村庄发展的行为,奠定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
乡村振兴筑牢大国之基。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让农民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全过程,大胆探索自己的幸福道路,要使他们在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同时,也为乡村振兴和增进全社会的幸福奉献心力。只有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成为受益主体、建设主体、治理主体、责任主体和奉献主体,才能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命感和价值感,才能使乡村振兴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行稳致远。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