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印发《“渝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工作规则》
本报讯 (记者 凌云)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推进“渝事好商量”工作规范精准、提质扩面、走深走实、常态长效,市政协近日印发实施《“渝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
2021年,市政协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找准方向,将开展“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政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指导14个区县政协开展“渝事好商量”平台建设试点,其他区县政协也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多方参与、民主协商、群众受益的良好工作局面。
根据《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区县政协全面开展“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区县政协“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建设实施情况,市政协专门制定了《“渝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工作规则》,健全和完善具体的实践和操作机制。
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的出台将为区县政协开展协商活动提供有力指导和支撑,对加快建立制度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推进“渝事好商量”协商活动稳步有序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即日起,本报将分期刊发《规则》相关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渝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工作规则》内容解读(一)
《规则》的主要框架内容
《规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把全国政协关于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部署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的一系列重要要求贯穿其中。
《规则》共9章31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两章,主要是性质定位、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以及区县政协党组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七章,规定了“渝事好商量”各方面工作,包括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场所、协商频次等。第三板块包括其它要求、附则两章,主要是明确加强协调指导,做好统筹安排,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做好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扩大社会公开、发挥界别优势以及生效日期、实施要求、解释权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