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助力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
本报讯 近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4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18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获得国家和市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20万元。这是该县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一个缩影。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历史变迁和传统文化的“活化石”。近年来,石柱县政协委员先后提交了《让非遗走进校园,大力培育非遗传承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遗保护和传承》等提案,建议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指导方针,组织专人专班深入一线,挖掘整理完善资料,开展抢救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培育工作,让石柱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绽放绚丽色彩。
委员们的呼吁得到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该县政协委员、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马丽介绍,为储备一批优秀的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县文化旅游委先后开展了五次挖掘、整理、保护和申报工作,也得到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目前已形成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下一步,该县将深入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非遗文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隆太良 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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