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涉及千家万户,如何有效控制房屋买卖风险?这是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中豪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袁小彬一直关注的话题。
袁小彬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存量房交易因为交易手续繁琐、交易环节众多、参与交易者专业水平不足等问题,导致购房资金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产生了大量交易风险和纠纷,“必须加大力度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
在调研中,袁小彬发现,目前我国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并不令人满意。比如“带押过户”模式虽能化解房屋尾款支付的风险,但无法控制首付款等其他环节的交易风险;“银行托管+政府监管”的模式耗费了大量宝贵的行政资源,申办领取的交易程序复杂繁琐,市场化程度不高;房屋中介机构托管模式下,因其信用与规模参差不齐,难以有效确保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香港地区由律师监管参与房屋买卖的做法,可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这让袁小彬看到了方向。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袁小彬提交提案,建议参照香港通行的房屋交易模式,引入律所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有效控制房屋买卖风险。
袁小彬说,律师熟悉房屋买卖的法律和交易流程,能够提前筛查交易风险、遵守交易规则。当事人委托律师后,除议定协议外,完全由律师代为处理各项事务,不必再累于繁琐的程序;而律所设有执业保险,且是合伙制,若出现执业过错,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险公司也要赔付,可以实现有效追偿。
袁小彬建议,房屋交易双方应聘请律师参与交易,在律师主导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买方将交易资金(定金或购房尾款等)均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到律师事务所监管账户,双方完成产权过户和房屋交割后(或交易终止后),律师事务所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将购房资金进行支付或退还。此外,律所应当设立独立于经营账户的监管账户,实现房屋交易的资金“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混同或挪用。与此同时,引导律师服务合理收费,让老百姓“消费”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