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提案办理单位万州区检察院积极吸纳建议,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40件,开展案发地公开听证和法治宣传共计18次,增殖放流67万余尾水生动物,取得良好效果。”近日,谈起自己在万州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长江水域“禁渔”监管的建议》提案得到了认真办理,该区政协委员杨君尧感到很满意。
长江十年禁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自2021年万州区启动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以来,生态修复效果初步显现。但杨君尧注意到,在长江支流水域,还是有不少人用高价饵料、智能鱼竿、爆炸钩等工具垂钓,并将渔获偷卖到市场,有的还因争抢垂钓地而斗殴。
为此,杨君尧在提案中建议,严格划定流域内禁渔保护区的范围,并设置禁捕、禁垂钓告示招牌,细化“一人一竿”垂钓的行为规范,健全检察院、渔政、公安、商务、交运等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禁渔协同监管机制,确保长江水域生态高质量发展。
收到提案后,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采纳建议,建立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禁渔协同监管机制。
万州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于今年3月31日在万州长江二桥战备码头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集中销毁各类违规钓具、禁用渔具1857副,向长江投放胭脂鱼、岩原鲤、中华倒刺耙等长江濒危珍稀鱼类共计21.24万尾,同时进行了禁钓期联合巡航执法。“此次活动投放鱼苗的资金均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万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生态修复工作,区检察院出台了《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细则》,将认罪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工作相结合,引导犯罪嫌疑人签订《生态修复承诺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及法制教育,深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行政机关协同跟踪监督生态修复等机制。不仅如此,针对以往常出现犯罪嫌疑人随意增殖放流可能造成物种混杂、种群退化的突出问题,万州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在侦查阶段便告知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的规范流程,禁止私自增殖放流。
“为确保实施效果,在增殖放流时还邀请公证处公证员对增殖放流现场公证。”万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种模式既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又强化了资金监管,能更好地修复渔业资源,取得较好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