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要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特别是文化自信,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最佳指南,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最大动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最亮明灯,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最利武器,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作风助力文化强市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贡献。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高度,紧紧围绕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性认识,形成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文化艺术界等相关界别人士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把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深刻领会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要深刻领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要深刻领会关于“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着力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要深刻领会关于“文化惠民”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要深刻领会关于“传承弘扬优秀文化”的重要论述,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要深刻领会关于“人文交流”的重要论述,着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
从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历史文化重要论述中汲取精神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重庆时,对重庆历史文化作出多次论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坚定对重庆历史文化的自信,凝聚建设新重庆的强大精神力量。
从“英雄土地”中增强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庆是一块英雄的土地,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重庆涌现了大批大义凛然、高风亮节的共产党人”。要教育引导全市各界人士弘扬优良传统、涵养英雄气概,让英雄之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绽放新的光彩。
从“红岩精神”中增强自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岩精神”。“红岩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庆的“红色标识”“红色名片”。要大力弘扬“红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全市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养成浩然正气,凝聚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从“四抓四劲”中增强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山城人民发扬“真抓实劲、敢抓狠劲、善抓巧劲、常抓韧劲”。“四抓四劲”精辟概括了重庆人民干事创业的鲜明特质。要更好引导和激励重庆人民发扬“四抓四劲”,围绕推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团结奋斗、实干作为,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人民的期盼。
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助力文化强市建设
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落细落实,是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目的。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要聚焦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努力兴文化、存文史、强学习,为文化强市更好凝聚共识、集聚智慧、汇聚合力。
聚焦“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献智出力。围绕巴蜀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自然生态保护开发、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乡村旅游振兴发展、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题目开展川渝政协联合调研协商,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聚焦“高质量发展文化产业”协商议政。高标准组织“培育文化新业态,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席会议协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提出务实举措。坚持质量导向开展协商,提高深度协商议政、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
聚焦“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加强文化交流。围绕“传承巴渝文化,提振文化自信”举办“文化讲坛”。着眼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组织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新闻出版界等围绕小切口课题开展界别协商,推动重庆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文化交流。
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征编文史资料。发动委员撰写亲见、亲历、亲闻“三亲”史料,记录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生动实践,更好汇聚团结奋斗共识和合力。
以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为引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党组织、委员和干部队伍,保障专委会高质量履职。
(作者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