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翻到物权编,这里面涉及房子的事儿可得多注意。”5月17日,南岸区南坪镇金阳社区罗马假日小区,10余名居民围坐在一起,一边翻看手中的民法典,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南岸区政协委员、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吴启均讲解法律知识。
眼前的一幕,正是南岸区政协委员南坪镇组特设党支部开展民法典进小区微宣讲的生动写照。今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该委员地区组特设党支部根据委员专长,拓展履职渠道,特邀律师委员吴启均送“法”进小区,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家里的老人独居在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里,这两年又找了一个老伴儿,但并没有和其登记结婚,若老人先于老伴儿离世,那老伴儿还能继续在老人的房子内居住吗?”宣讲中,吴启均抛出的第一个问题便吸引了在场听众。
“这里面,居住权就发挥了作用。”吴启均说,若老人在离世前与老伴儿签订了书面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那么在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或老伴儿死亡前,老伴儿均合法享有居住权,老人的继承人则无权要求其离开。“那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没写老伴儿名字,只要依法设定了居住权,其他人就不能轰人出去?”小区居民李大爷问道。“对的,大爷。只是要注意,老伴儿虽享有居住权,但不能转让和继承,并且除居住权合同有明确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对外出租。”吴启均答道。
“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如何划分责任呢?” 上一个问题刚解疑完毕,居民们又赶紧询问起其他感兴趣的问题。吴启均说,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他说,不仅如此,按民法典规定,若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那如果我们因高空抛物受损害,第一件事是直接报警?”
“对,首先报警,请公安等机关查清事实,然后通知物业提供相关证据协助查找。”
小孩拿父母手机充值打游戏是否能将费用追讨回来?房屋产权期限到了是否会被收走?……近一个小时的微宣讲中,大家像摆龙门阵一样,了解民法典知识,干货多多,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