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有时,时移而食易,食客有言:“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金秋时分,凉爽的金风吹得遍地菊花盛开,也吹得螃蟹黄多油满而来。
头脑中第一次对蟹的想象来源于鲁迅先生笔下《论雷锋塔的倒掉》一文:“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子,是坐着的,我们那里的小孩子都称他‘蟹和尚’,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
这段关于蟹的描述深深吸引了我。吴越间的螃蟹最负盛名的当属阳澄湖的大闸蟹了,一边读课文一边想着那嫩白的肉、鲜红的子,口水都要流下来。
可小时候并未有机会见到大闸蟹,那时候吃过的螃蟹都是自己到河里抓的小河蟹。掀开一块河滩边的石头,一个背壳泛青的家伙探出两只小眼睛,察看情况不妙之后慌忙逃窜。这个时候一定要眼明手快,伸出拇指与食指掐准螃蟹的背壳边缘,轻轻提起,这样任凭它张牙舞爪也逃不出你的手掌心。小河蟹除了在河滩边的石块下,还有些生活在河堤的石缝中,藏得更深,个头也更大。徒手抓是不行的,必须要借助火钩——灶炉上用来钩炭火用的。虽然夹缝中的螃蟹更大,但俘获它却不容易,有时把螃蟹背壳捅烂了都没能把它钩出来,有时则因为个头大不敢伸手抓,一迟疑便让它逃脱了。日头慢慢偏西,小有收获便心满意足回家去。洗净后用少许菜油炒一炒,金灿灿的一盘端上桌甚是味美。河里的蟹没什么肉,撇两条蟹脚慢慢吮味也是好的,酥脆着响。
近些年,我们也能买到大闸蟹了。中秋前后,超市大闸蟹开始大量上市,五花大绑,论个卖、论斤卖的都有,甚是普遍。捡大个眼瞪得圆的挑回去,不解绳索,盛大碗里倒上白酒浸泡,酒以完全浸过螃蟹为宜。待螃蟹晕乎乎,大钳子挥舞起来都显得有些乏力之时,解开绳索,用小刷子边冲水边细细刷几遍。公蟹毛多,刷的时候要分外用心。烧小半锅水,水开后将蟹放上蒸格,蒸上一刻来钟即可出锅。虽然蟹的做法有很多,但我偏爱这种简单的清蒸,可以最大限度保有本身的鲜美。
新鲜熟透的蟹,蟹身饱满,通体金黄且泛着油光,令人食指大动。切几根姜丝盛放在小碟子里,再倒上些许红醋或香醋,最好不要用陈醋,陈醋醋味浓厚会掩盖蟹的鲜香。迫不及待掰开一条腿,用剪子将腿剪破,白白的肉便完整地呈现出来。不用剪子也可以,用蟹脚尖端捅入腿管之内,肉便被推出来了。
最后吃蟹身,揭开肚脐,顺势将整个背盖掀下来,撕掉肺叶等内脏,便剩下我最爱的蟹黄蟹子蟹肉了。我最爱母蟹红红的蟹子或是公蟹的大钳子。公蟹的钳子较之母蟹更大更粗壮,剪开后里面的肉雪白呈丝,细嫩鲜美。原来食物也是如此,越是坚硬的外壳,包裹的往往是更为柔软的内心。兴致好的话再搭配一点小酒,不仅增添了一番情趣,更可以冲抵螃蟹本身的寒凉。
“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想来,一手持蟹一手举杯,对饮明月,可忘穷愁万端。纵使狂放如李白,吃蟹也是一件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