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七个坚持”为抓手 促交通执法迈上新台阶
2023年,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在市交通局的坚强领导下,以“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三化管理”“三大任务”“三零底线”“三个领先”全年工作目标,固根本、促提升,补短板、抓治理,办实事、优服务,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
坚持深化改革 体制机制持续优化
纵深推进川渝地区执法协同。全面落实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号工程”,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域。深化巩固川渝执法协作长效机制,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工作方案》《川渝地区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意见(试行)》,深入开展“卫路”“提质”“净航”行动,设置联合执法点位254处,查处违法行为701起。承办川渝省市级水路交通执法协作会,达成共识协议12项。川渝两地总队层面开展联合督导调研2次,交流培训执法人员近30名,各级执法机构共召开联席会44次。
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参与起草《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职能职责。印发高速公路(修订)、轨道交通、港航海事、工程质监等领域执法勤务工作规范。
稳步推动区县一体化发展。紧扣促进渝西片区一体化发展、数字执法等主题,组织召开片区联席会议5次。万州、涪陵、永川支队与相邻高速公路支队建立违法行为互相通报机制。实施《交通执法标杆单位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制定2023年区县支队考核细则,印发区县改革情况通报12期,专题指导区县支队5次。
坚持全面监管 执法效能有效提升
2023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7.69万件,其中公路路政违法案件1.8万件、道路运政违法案件5.47万件、工程质监违法案件1646件、港航海事违法案件997件、轨道交通违法案件28件。
路政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完成通车高速公路电子建模基础拼接,将中心城区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纳入路政巡查,推动高速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超限案件1.03万件,向交通运输部上报148条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信息。
运政执法监管持续发力。开展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6166起。开展巡游出租车执法监督负面清单月度排名,总队查处相关企业违法行为80件,全市网约车双合规完成订单率达93.7%,在全国直辖市中排名第1。中心城区查处租赁经营行业违法行为574起、驾培领域违法行为916起,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检查。
工程质量监督全面夯实。对37个市管公路水运、地方铁路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245次,实施行政处罚553件,发出监督执法意见书13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62份。全市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关键指标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7.9%、95.1%。在市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推广施工安全管理智能化监督记录仪使用,在提高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领域全国领先。探索远程视频监控手段,抽查项目755次、合同段1965个,发现事故隐患和质量问题1192处。
水上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推进6座老旧码头成功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南岸区码头历史遗留问题全部整改销号。成功应对12波洪峰过境、护航227艘次外省籍及大型集装箱船舶通行险滩水域。完成嘉陵江中心城区段68KM航道和36座码头电子建模工作。常态化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涉水环保案件3起。
轨道交通执法有力开展。编写《轨道交通执法实务》和《重庆市轨道交通执法指南》,明确轨道执法检查事项、内容和标准。聘请交通行业专家对轨道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9次。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同比上升78%,查处轨道违法案件同比上升31%。实现与轨道集团轨道站点视频监控资源的信息共享。
坚持风险防控 本质安全巩固加强
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全年市管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45.5%和53.8%,管辖水域连续204个月未发生水上交通死亡事故,轨道交通运营未发生死亡事故,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梳理完善45项安全生产权责事项清单,细化明确年度安全监管60条具体任务,对事故相关的36家企业落实重点监管。运用《安全生产法》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处罚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行为同比大幅上升,对不依法履职的33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施处罚。
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3个建设项目的46台施工车辆开展安全检查。成立总队安全生产专家库,针对性防控重点风险。组织参与市交通局安排的季度、专项督导3轮次,检查区县24个。
强化安全督导考核。组织参与市交通局安排的季度、专项督导4轮次,检查区县27个,督促区县交通局全部完成相关问题隐患整改。
坚持依法行政 法治建设再上台阶
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市交通系统累计排查整改问题434个,整改率100%。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65件,持续保持行政诉讼“零败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执法机构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108次,认定执法过错9个。执法规范化建设、川渝执法协作等7项经验做法,被交通运输部以简报形式交流推广。3件交通执法案卷被评为2023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案件质量保持“全国一流”。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助推《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实施2023年版993项裁量基准修订工作,梳理完成《重庆市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434项。持续培育31名公职律师。排查各类黑恶(乱象)问题线索180余条。升级打造4个“双普”基地为“队企联动”示范项目,普法举措被中央和市级媒体推广同比分别上升77.7%和56%。
不断深化新型监管机制。坚持落实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制度,对3800余起违法行为予以免罚。严格实施重点监管,梳理上报高速公路重点监管名单车辆427台。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保持100%。不断深化信用监管,推送驾驶员信用计分案件9000余件,归集共享信用基础信息7万余条。
坚持创新驱动 数字执法稳步推进
深入开展数字执法建设。按照数字重庆建设部署要求,集中梳理核心业务89项,组织编制完成“法治·法智交通”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三张清单”,并先后通过数字法治专题组论证审查和市大数据发展局查重比对,统筹推进“货车治超一件事应用‘三张清单’”申报工作。完成总队核心业务系统应用共116项四类资源向IRS系统迁移工作。
持续强化数字执法应用。联合高速集团开发“高速公路重点车辆监控”应用程序,建成全国首个高速公路无人机自动巡查系统。万州、忠县支队深化“数字+执法”,提升综合执法数据共享应用和执法监管智慧水平。建成“重庆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全市34个区县治超数据对接,新接入各类治超站点数据183处。持续做好运维与网络安全管理。首次建立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一本账”,修订《外场科技设备编码管理规则》,出台《总队机房建设运维指南(试行)》。常态化抓好网络信息安全各项制度落实,持续保持网络安全重大事件零发生。
坚持民生为本 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有效提升民生服务水平。配合做好部级民生实事工程高速公路“阳光救援”行动,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沿线政府与辖区执法部门完善执法前置服务。中心城区失物招领中心返还失物1248件。进一步畅通12345、12328热线话务投诉渠道,热线话务接通率在98%以上。创建“赓续红岩.轨行致远”执法服务品牌。全力保障“两江游”运送旅客354.77万人次,未发生游客滞港及其他安全事件。
持续扩大执法宣传影响。总队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新闻747条,84条信息被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等政务信息刊物采用,1条专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一季度优秀信息并被市政府领导批示。便民服务举措被权威媒体多次报道,完成换装后总队形象宣传片拍摄。
坚持政治引领 党的建设更加有力
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召开党委会40次、中心组学习18次。精心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分两批次、分两阶段举办读书班,多形式开展“我来读原著”等系列活动,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总队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实地调研2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9人,梳理问题6条、形成问题清单1个、总结复盘正反面典型案例2个。
全面落实党建统领“八张问清单”机制,选点召开“四强”“五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制定出台“党建+业务”8张报表,指导4个基层党委完成换届。成功举办和开展2023“赋能杯”职工运动会、文体及志愿服务活动,干部职工获得感、认同感、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市交通局提拔处级干部5名,提拔交流科级干部92名。建立“季考+年考”“线上+线下”考核机制,修订《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开展科级干部浙江大学能力提升等培训20期,受训3060人。
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修订《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方案》,配合市交通局开展二、四支队巡察工作和审计工作。总队各级纪委开展明察暗访110余次、“以案四说”等廉政警示教育150余场、提醒谈话180余人次,诫勉处理7人、党纪处分1人、行政处分5人。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