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格丽委员:完善生育假期立法 促进生育政策实施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民盟重庆市委会专职副主委蒙格丽倍感振奋。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生育休假保障政策,以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蒙格丽对此非常关注,她告诉记者,当前,我国生育假期形态主要包括产假(含奖励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三种类型,但在调研中发现,现行生育假期制度还存在立法有待完善、配套机制有待健全、执行有待加强等问题。
“全国各地对生育休假的名称和具体休假天数规定不一,不具有强制性。”蒙格丽建议明确规定生育假期类型,由国家立法统一做出规定,将产假、奖励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等名称、天数等进行法律性规定,避免因地域的不同而使职工休假权利和用人单位承担经济成本有所差异;应注重对男性生育权的保障和生育责任的分配,确保男性角色在生育过程中的有效参与,并在立法上建立合理分担生育假期成本机制。
如何健全生育配套政策?蒙格丽认为,一方面要充分保障职工生育休假期间待遇,将98天之外的产假天数全部纳入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新增陪产假和育儿假的津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支付。另一方面,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如对母婴哺乳室等的建设支出提供相应的现金补贴或税收减免。蒙格丽还建议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好知晓生育假期休假政策,构筑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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