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开展专题协商
奏响基层社会治理“新乐章”
□ 通讯员 龚雪峰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如何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细化实化为具体举措,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近日,黔江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开展了专题协商。
协商会上,委员们聚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主题积极发声建言。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杨玉峰常委建议,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提升普法针对性,从“漫灌式”普法向“滴灌式”普法转变,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群众有诉求,最怕‘踢皮球’。”刘正江常委呼吁,完善“矛盾分类、化解分级、调解分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列席会议的区政协委员王福海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他建议,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破除各种隐形壁垒,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让法治建设成果可触、可感、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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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点得准,建议提得实,我们照单全收。”应邀参会的黔江区政府党组成员蒋光清表示,将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建设,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黔江区政协主席姚登惠指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履职成效,切实学好法、普好法、用好法,持续深化“枫桥经验”黔江实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加强调解多元化建设,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呈现新局面,奏响基层社会治理新乐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