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印发《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履职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人民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履职作用,近日,市政协印发了《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履职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二十一项,是做好委员履职服务工作‘管总’的文件。”市政协联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抓好文件起草工作,市政协严格对标对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文件精神,参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全国政协委员履职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广泛征求意见,从加强委员履职的导向性和服务保障力度等方面起草了《实施意见》。
具体而言,政协委员如何更好地履职?《实施意见》从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发扬崇尚学习的优良传统,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政协协商活动、视察考察调研通报活动、市政协党组成员谈心谈话活动、所住区县政协履职活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政协宣传宣讲和文史资料工作,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大会发言,开展政协理论研究等十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委员履职的方向。
“委员必须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委员一届内至少参加1次或提交1篇书面发言”“政协常委和受邀列席委员无特殊情况,均应参加常委会会议”“委员应与所住区县政协保持联系联络,加强沟通交流,依托‘渝事好商量’、委员工作室等履职平台,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各类园区等基层一线开展履职”……一条条细化的实施意见,成为强化委员履职的“标尺”。
既要履好职,也要抓好履职服务。为此,《实施意见》以政协组织如何加强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角度,从严格开展履职考评、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市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各专委会协同做好委员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要建好用好委员履职平台,如依托“重庆数字政协”平台,持续优化政协讲堂、“渝事好商量”、委员工作室、智汇经济圈、市政协文史馆(书画院)、“渝·悦”学习平台等具有重庆政协辨识度的履职平台;向委员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委员了解相关领域形势和政策的渠道;组织好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加强同政府部门的联系协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帮助委员知情明政。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市政协办公厅和各专委会要经常性征求委员意见并汇总梳理,提出发挥委员履职作用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以高质量服务帮助委员更好参与各项履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