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做实政协提案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指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标要求“接”、找准问题“补”、探索创新“立”,积极探索提案工作实践的好机制、好做法,推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三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彭水县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出台《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价办法(试行)》,编制《彭水自治县政协提案工作手册》,构建起以实施意见为统领、若干专项办法为主干的“1+7”提案工作“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对提案的“提、立、交、办、督、评、宣”基本程序、工作流程、具体步骤、主要环节、工作要求等作出了规定,提升了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以制度完善来更好释放专门协商机构效能。
探索“三个提前”机制 打好“主动战” 提升“含金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健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机制”。彭水县政协积极探索推行提案提前部署、提前预交、提前会审制度,保障提案提办均实现“高质量”。一是提前部署。每年10月召开各专门委员会、界别、片区委员活动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集体提案选题,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印发《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的公告》和《提案选题参考》,探索每年12月开展“提案撰写调研月”活动,让委员早安排、早调研、早撰写。二是提前预交。探索大会提案在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10天预交制度。各专委会结合职能、专业特点,集中联系界别委员智慧,聚焦1至2个专题开展深度调研,提前培育集体提案,积极打造精品提案;鼓励委员发挥优势、分工协作,自由组合撰写联名提案。三是提前会审。按照《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县政协提案委在全会召开前完成提案的审查、立案,及时做好并案、撤案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建立提案交办前会商审查制度,县政协提案委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四堂会审”,共同协商精准确定承办单位。与此同时,建立提案工作联络员机制,将县级部门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界别召集人和片区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作为提案工作联络员,聘期5年。建立县政协提案委全体委员联系政协委员机制,1名提案委委员联系10名政协委员,进一步夯实了提案“提得好”的基础。
深化“多元协商”机制 践行“全过程” 办理“实打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彭水县政协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让各方在办理中凝聚共识、在协商中增进合力。一是做实全程协商。制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和《提案及其办理工作流程》,重点明确“办前”“办中”“办后”三环节“三见面三沟通”工作要求,推动承办单位邀请提案者全程参与提案办理,组织委员和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视察、调研、座谈等协商活动,让提案者充分表达意愿,靶向性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二是做深督办协商。坚持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出台《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试行)》,每年第4季度县政协常委会会议听取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推行政协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督办重点提案,安排提案者和相关委员列席会议并发言,丰富和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层次与范围,让政协提案在高层次办理协商中发挥出最大作用,强化专委会牵头协商督办职责,探索建立并固化每年7月为“提案督办月”工作机制,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组织委员深入承办单位集中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三是做细评议协商。修订《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制定《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价办法(试行)》,每年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率队就部分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质量进行民主评议,创新开展承办单位综合评价提案质量,确保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
完善“融合履职”机制 激发“新动能” 彰显“辨识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工作机制,多做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工作。”彭水县政协以提案为抓手,推进履职深度融合,打造履职矩阵,为进一步增进团结、凝聚共识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是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提案与党政工作“同频”,与群众需求“呼应”,既引导政协委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又运用提案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和意愿,做到提案选题紧贴人民群众需求,提案建议从人民群众中来,让每一件提案有高度、有深度,更有温度,更好联系群众、服务人民。二是坚持履职深度融合贯通。印发《关于开展“八个一”看委员履职活动的通知》,明确“一次提案资政、一次协商议政、一次读书分享、一次调查研究、一次宣传宣讲、一次下访接访、一次便民服务、一次扶贫济困”“八个一”履职主题。强化提案工作与政协其他履职方式、平台载体相融合,推进提案工作与专委会调查研究、视察考察、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有机结合,及时将高质量的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转化为提案,做到应转尽转、可转必转。依托“渝事好商量·彭事协商办”、委员工作室等平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打造百姓身边的“协商驿站”,帮助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彰显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坚持宣传与表彰相统一。每年县政协全会期间开展表彰活动,把提案工作表彰范围拓展到提、办、服三个方面,极大激励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政协提案工作的热情,营造各方重视、支持、参与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