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以委员有为展现政协作为
——市政协以实的举措助推发挥委员履职作用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如何更好推动委员履职、激发委员责任担当?近日,市政协党组(扩大)会议暨六届六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履职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更好以委员有为展现政协作为。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明确将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参加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协商议政活动、广泛凝聚共识力量、增强建言资政质效、严格开展履职考评、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采取务实举措,以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履职作用。
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实施意见》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正确的履职方向。
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是政协履职的“必修课”。《实施意见》为此提出,市政协将充分依托委员“渝·悦”网络学习平台、“渝·悦”书吧等线上线下平台,推动委员积极参加政协大讲堂、专题讲座、参访研学、委员荐书、读书研讨等学习活动,深入界别群众广泛宣传宣讲,鼓励和支持委员结合本职工作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更好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为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实施意见》明确,委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协商议政活动,如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及所在专门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协商、联合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专题协商座谈会等会议,以及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参加视察考察调研通报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协开展的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等民主监督活动。
《实施意见》还明确,委员应参加市政协“三联系”工作(市政协领导班子联系界别和委员工作、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工作、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助力“六区一高地”建设委员履职实践活动、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政协宣传宣讲和文史资料工作,广泛凝聚共识力量,更好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作用。
“委员们还应在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大会发言、开展政协理论研究等方面下足功夫,切实增强建言资政质效,提高服务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市政协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委员履职考评方面,市政协将加强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档案,严格按照《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评价管理。同时,健全激励机制,把届末委员履职考核得分作为评选优秀市政协委员和推荐继任委员的重要依据。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高质量履职基础,在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建好用好委员履职平台、常态化听取委员意见建议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改进工作,以高质量服务帮助委员更好参与各项履职活动,切实以高质量委员履职助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 陈元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