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政协委员呼吁——
安全回收新能源汽车电池
本报讯 新能源汽车虽然既节能又环保,但废弃的电池怎么办?这一问题,引起了大足区政协委员胡志鹏的关注。日前,他提交《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迫在眉睫》社情民意信息,呼吁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新能源汽车的废旧电池给环保带来新的危害。
胡志鹏调研发现,新能源汽车电池的使用寿命为5至8年,投入市场的第一批新能源车用电池已经达到使用年限,但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而现有的一些动力电池回收作坊技术工艺落后,极易带来环境污染,“目前国内超过7成的旧电池流向了小作坊,亟需加强市场监管。”
“据业界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17万吨的规模。”胡志鹏建议,要加快制度设计,制定涵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法律法规,对动力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做系统梳理和规定,确保动力电池在拆解、检测环节的一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积极引导行业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胡志鹏指出,报废的动力电池由于制造工艺先进,即使报废以后仍然保持很高的安全性和电性能,要按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尽力回收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电池的闭环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比如,开展‘互联网+动力电池回收’、O2O、APP等多种形式的共享共用模式,充分挖掘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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