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脱贫攻坚之“靶”更精准
□ 作者 王世平
为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国家对2014年8月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了全面核查。按照政策规定,目前各地对家庭人口中存有商品房或汽车或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财政供养等情况的,除家里有患重大疾病病人外,全部清退出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不再享受国家扶贫政策。
但南川区政协调研发现,目前,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出现两类特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类是2014年8月以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出现了有购商品房或购汽车或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财政供养或卖小产权房等情况的家庭,且家里无患重大疾病病人;另一类是2014年8月以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出现了无子女上学、无患重大疾病病人、有安全住房、有正常劳动能力,明显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且年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水平的家庭。据了解,这类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
以上两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政府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经济条件明显越过脱贫标准,且高于当地一般家庭,但由于国家未要求对其实施清退,导致至今保留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享受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小额信贷、慰问金等国家扶贫政策,若不及时清退,将形成新的社会不公平。此外,按照脱贫工作要求,结对帮扶干部对其不能脱钩,将增加扶贫干部的工作负担。因此,国家应对以上两类特殊建档立卡贫困户核查列出时间表,严格按照脱贫识别标准和程序,清退出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保脱贫攻坚之“靶”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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