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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03
“目不识丁”与“为尊者讳”
□ 作者 钟治德

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民间俗谓“睁眼瞎子”,咬文嚼字者则称目不识丁。唐朝穆宗长庆年间,幽州节度使张弘靖见部将经常饮酒作乐,遂告诫道:“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弓,不如识一丁字。”“目不识丁”典故即由此而来。五代刘昫等人编写的《旧唐书》列传第七十九,宋朝宋祁、欧阳修等编写的《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二,对张弘靖告诫部将的话语均有同样的记载。

《新唐书》连《旧唐书》谬误也照搬,即为当时学者诟病。宋代著名学者孔平仲《续世说》载:“一丁字应作一个字。因篆文丁与个相似,误作丁耳。”另一位著名学者洪迈在《容斋俗考》中指出:“今人多用不识一丁字,谓祖唐书。以出处考之,乃个字,非丁字。盖个与丁相类,传写误焉。”

“不如识一丁字”,当然不通顺,只有“一个字”最为妥帖。“目不识丁”就汉字本身而言,是不折不扣的乱用字,责任似乎应该由千年前的古人来承担,今人可以轻飘飘地用“约定俗成”来开解。

宋祁、欧阳修均身居高位,文名播满朝野,堪谓垄断文化资源的大师级人物,照搬照抄就出笼了《新唐书》。偏偏孔平仲洪迈们,不依不饶,将“目不识丁”谬误刊布于著述,并以他们的影响让文化资源垄断者治学不严谨的不雅名声同样名播朝野。在文化风气开明的宋代,这种现象可爱得很、飘逸得很,因此造就了一批名副其实的大学问家。

遗憾的是,“目不识丁”之类的谬种,总是流传不绝。有道是,所谓大师都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似的人物,在学术上有谁胆敢指责大师治学不严以讹传讹,他就注定了从此失去市场,只有真正的天才似乎可以例外。于是中国文化里,有一块专用“遮羞布”,名曰“为尊者讳”。

既然“为尊者讳”,学术也好,艺术也罢,批评的公开化就堕落为堂皇的幌子而已。比如办名家书展、名家画展,少不得评论鸣锣开道,清一色虚头八脑捧臭脚。当然应该有“美中不足,有待商榷”之类云云,其实也还是“欲颂文章太守,还歌杨柳春风”,与推进学术、提升艺术风马牛不相及。

火光明于天者,灯烛何施焉。读古人笔记,“目不识丁”这一页似乎算是翻过去了。岂知“为尊者讳”乃其借尸还魂,且常演常新,这可谓是现代化文化复兴的悲哀。

录入: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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