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其中第十专题关于“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为我们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我们推进“渝事好商量”工作规范精准、提质扩面、走深走实、常态长效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深学细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特别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和市政协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建好用好“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探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新路径,真正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体现“最广泛”的协商民主上聚共识,实现“渝事好商量”参与“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做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要在“渝事好商量”中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突出参与主体“广”。加强党对“渝事好商量”协商工作的领导,明确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共党员政协委员为共同召集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渝事好商量”的统战性、群众性,充分体现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关联性、专业化、多元化,根据协商内容,邀请党政部门、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代表,以及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少数民族代表、专家学者、社会贤达等方面代表人士共同议事,广泛聚智聚力,维护人民利益。突出协商内容“广”。坚持协商内容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基层群众“急难愁盼”深度融合,按照“基层欢迎、群众赞同、部门支持、党政认可”的原则,聚焦经济发展、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民生关切、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解题,充分体现协商内容的广泛性、利益表达的公正性。突出协商阵地“广”。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元”的原则,在社区、小区、公园,以及商圈、园区、企业,高质量建设一批协商厅、协商室、协商点,与文明实践站、居民议事厅、人民调解室、政协委员工作室等现有资源融合建设,推动“渝事好商量”向各界别、各领域、各行业延伸覆盖,搭建好群众身边反映民声、引导民意的平台,对话协商、凝聚共识的平台,构建全域覆盖、功能多元、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协商网络。
在彰显“最真实”的协商民主上拓路径,推动“渝事好商量”内容“全方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商量”是一种“过程”,也是民主的实现形式,本质是寻求利益交集和最大公约数,照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利益形成。协商议题要“精准”。通过“党政交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各方征题”的方式,聚焦党政工作部署重点、服务民生堵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基层治理焦点,精选议题,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体现“小切口、微协商、大民生”。调研视察要“扎实”。坚持把调研、视察作为“渝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做到不调研不协商、调研不扎实不协商。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利益相关方,看现状、听真话、察实情,多角度、多侧面收集各方面的呼声诉求,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可行性强的问题解决方案,确保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协商过程要“真诚”。聚焦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堵心事组织参与各方“面对面”协商,相互尊重、体谅包容、真诚协商、平等议事,敞开心扉说真话,打开窗户讲实情,开门见山建真言,充分吸纳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能关起门来搞协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汇聚最大正能量,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
在确保“最管用”的协商民主上建机制,规范“渝事好商量”运行“全链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紧盯“最管用”,进一步建好机制,将“渝事好商量”打造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平台、汇集民意的重要渠道和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组织协调要“便民”。认真落实《“渝事好商量”协商活动工作规则》,坚持“就近、就事、就便”原则,通过院坝会、微协商、马路办公、走访座谈等形式,推动协商走进村社院落、田间地头、工地企业、界别群众,实现与群众零距离互动,让“渝事好商量”协商更“接地气”。依托智慧政协、微信群等信息化平台,采取“会场+现场”“固定+移动”“集中+分散”的模式,灵活运用会议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实现面对面沟通、线上线下互动、场内场外联动。协商流程要“规范”。将制度建设贯穿“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运行管理全过程,围绕“谁来协商、协商什么、怎么协商”深化完善协商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协商参与主体、协商内容、协商原则、协商频率等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工作标准,确保“渝事好商量”协商平台长效运行、协商议政活动常态开展。成果转化要“见效”。建立“渝事好商量”协商成果转化协同联动、跟踪督办、成果反馈、监督问效等机制,通过及时报送、沟通反馈、跟踪关注、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协商成果得到落实、见到实效,真正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带来实惠,充分体现“渝事好商量”的深度、广度和温度,不断彰显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鲜明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和旺盛生命力。
(作者系市政协委员,九龙坡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