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化”掉了“乡愁”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一种情形让人揪心:重开发建设,轻文化传承。君不见,隆隆的推土机声中,古村落倒掉了;条条新街的建成中,老房子匿迹了;栋栋新居的耸立中,老地名不见了……乡愁到哪里去了?
乡愁承载着不能忘却的怀想,表征着一种历史情愫,更寄寓一种文化表达。故乡地理、童年历史、公共生活和情感记忆构成了乡愁的内涵。从审美的角度看,乡愁既意味着对故乡的眷恋与欣赏,更喻示对当下处境的愁绪与担忧。愁绪与担忧的由来,恐怕就是农村开发带来的村落文化消失、千村一面化。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乡愁是对家乡的眷恋和热爱;而对家乡的眷恋和热爱,是一个地方保持民风向上,实现良善秩序的社会情感基础。作为一种文化认同,乡愁已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中。古村落、古建筑可以是文化遗产,也是传统文化,应是当地的“根”和“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如果这个“根”断了,这个“魂”丢了,我们拿什么展示传统文明,靠什么铸就文化自信。
新型城镇化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就必须在这些方面执着与坚守:重视规划中的文化含量;重视对小区和建筑设计在传统文化方面的传承;重视地名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重视对宗祠的创新利用;重视传统文化在生态系统中的设计作用;重视对乡村濒危景观的保护;重视园林景观的营造创新。比如乡村聚落,乡村聚落本身有农民、有农业、有完整的乡村生活,是包含了自然、文化和社会的一种空间整体。如果完全诉诸一种工业化的模式进行所谓的撤村并点、旧村改造,就会使乡愁殆尽。应该为已建成的“新村”赋予乡土文化内涵;对“空心村”改造融入乡土特色,形成具有特色文化的村落;对古老村落进行保护,建成“村庄博物馆”。总之,新型城镇化建设只有将那些有传承价值、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传统村落保护落到实处,乡愁在夕阳下的炊烟和不老的传说中才能找到栖息之地。
哲学家以塞亚·伯林说过:“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但愿这“最为高尚的痛苦”不被今天的人们所领受。